台中空廚傳積欠薪資 中市勞工局啟動重大勞資爭議協處標準作業程序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8月底接獲台中空廚公司員工反映, 該公司因財務困難無力發放工資,為維護勞工權益, 勞工局啟動重大勞資爭議協處標準作業流程,4日前往該公司 查訪了解,該公司表示因資金調度困難,確實今日起停止運作, 勞工局將儘速安排工資調解會議, 如調解不成立或公司仍無力發放工資, 將協助勞工申請歇業事實認定,並申請墊償工資、資遣費或退休金。

勞工局羅主秘表示,台中空廚因積欠越南籍勞工5至7月部分工資, 並可能無力支付8月本國籍勞工工資,目前勞資雙方正積極協商中。 另外,該公司約100位勞工因擔心公司無法如期發放工資, 已陸續向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 將於收件完成後儘速安排調解會議。

若調解不成立或公司仍無力發放工資,為確保勞工債權, 勞工局將協助勞工申請歇業事實認定, 並會同相關單位進行實地會勘查核,經歇業事實認定後, 即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墊償工資、資遣費或退休金。至於22 名越南籍勞工遭積欠的工資, 勞工局也可協助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工資,申請程序、 申請條件與範圍均與本國籍勞工相同。

羅主秘表示,該公司如確因歇業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勞工局將安排台中市就業服務處人員前往該公司進行勞工就業轉業服 務,並說明請領失業給付相關程序,期能協助勞工順利轉業; 如員工有生活困難,也將轉介相關資源提供後續扶助。另外,為維護 22位越南籍勞工在台工作權益, 勞工局並將儘速協助進行轉換雇主相關作業。

勞工局指出,台中空廚今年2月曾因違反勞基法規定, 未按期給付勞工薪資遭裁處,8月勞工局也派員實施勞動檢查, 再發現未按期給付勞工工資情形,已違反勞基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可裁罰2萬元至100萬元,將依違法次數進行裁處, 並要求落實法令。

勞工局表示,工資為勞工提供勞務所得的對價報酬, 雇主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工資、資遣費, 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如有勞動法令相關疑義,請洽04- 22289111分機35200。

更多新聞推薦

探尋步道大自然美景 新北森林步道輕旅行受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