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訂補習班三層防護機制 嚴防不適任教師

林奕含事件引發社會對補教業制度關切,台中市政府為此建立「檢核良民證、聯合稽查、要求依法即時通報」三層嚴密防護機制,台中市教育局強調,目前邀集台中市補教協會共同研商制定「補習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納入不適任教職員通報機制、補習班實名制等規定,希望杜絕不適任教育人員進入補教界,加強保護學生學習權益及人身安全。
 
立法院上個月三讀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修正條文,未來短期補習班招生、書面契約及廣告或宣傳,涉及負責人、教職員工姓名時均應揭露真實姓名,台中市教育局也同步修訂現行「台中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初步草案日前邀集補教協會開會研商,目前採取「檢核良民證、聯合稽查、要求依法即時通報」三層嚴密防護措施保護學生,台中市教育局表示,新修訂的法令除規定補習班教師應採真實姓名進行廣告、宣傳外,強化補習班發生性平案件時的通報機制,違反者將依規處罰,補習班教職員相關工作倫理也將納入條文,以避免性侵害及性騷擾情事發生。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未來「補習班管理自治條例」通過後,將強化補習班教師實名制的推動及業者通報責任,未依規定辦理者,視情節輕重將依法分別為糾正、限期整頓改善、停止招生處分;如不遵令改善者,裁處罰鍰或撤銷立案處分,將持續加強稽查、積極管理,維護學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