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入校帶走學生爭議 校長自請處分將開會懲處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0日電)台中市日前發生警察進入校園帶走學生到派出所做筆錄爭議,台中市教育局今天表示,校長概括承受學校行政疏失的責任,已自請處分,將召開校長考核小組會議決定懲處程度。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李中日前在台中市議會市政總質詢指出,台中市某國小學生和體育老師發生爭執,學生拿樂樂球棒打了老師,隔天向老師道歉,但老師因不滿道歉態度報警,2名員警到校將孩子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函送少年法庭。

由於國小學生在沒有監護人陪同下被警察帶走一事引發爭議,2名警察已遭申誡處分。台中市教育局長蔣偉民今天在市議會市政總質詢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學校允許警察帶走小朋友,確實有行政疏失,校長已自請處分。

在校長自請處分後,蔣偉民指出,教育局將於12日召開校長考核小組會議,開會決定懲處的程度,基本上,校長概括承受學校行政疏失的責任,12日的會議先針對校長的行政處分進行討論。

校長對此表示,事情後來變得很複雜,她不方便評論,只希望大家都好好的。(編輯:陳政偉)11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