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神戶牛 日籍老闆、幹部4人起訴求重刑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和牛EMPEROR」餐廳今年4月爆發販賣過期和牛的食安事件,遭台中市食安處重罰144萬元並勒令停業。台中地檢署查出,業者於今年1月至3月間,將過期的神戶牛料理成「神戶牛 帝王莎朗」,並以每客2700元售出,至少賣了29份,偵結後依加重詐欺等罪將日籍負責人坂本兄弟及店長、料理長等4人起訴,並以他們犯後狡辯卸責,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位於台中市西屯區大墩十九街的「和牛EMPEROR」,在停業5個月後已於今年9月易主重新開幕,仍沿用原店名。該餐廳原由日本籍坂本兄弟共同經營,去年10月才開幕,單人套餐要價3900元,今年4月被人檢舉存放過期和牛。台中市食安處稽查發現18箱共219塊日本進口的和牛,已逾最佳賞味期3至5個月,另有冷麵、醬料等大批過期食材,對業者重罰144萬元,勒令停業,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出,天樂廣告行銷公司日本籍社長坂本拓也(47歲),2023年9月起經營「和牛EMPEROR」餐廳,由其胞弟坂本斗志(35歲)擔任餐廳實際負責人,並雇用同為日籍的久保姓店長(25歲)、山添姓總料理長(42歲)。
檢方查出,坂本斗志、久保及山添明知餐廳2023年10月20日採購的「神戶牛」已於同年12月3日過期,也未再採購任何神戶牛,卻仍標榜「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用語行銷,於今年1至3月間將過期神戶牛料理成「神戶牛 帝王莎朗」,以原價即每份2700元販賣給不知情的29 名消費者食用,犯罪所得 7萬8300元,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及權益。
檢察官潘曉琪今年4月會同台中市食安處等單位同步搜索、稽查,查扣餐廳之食材進貨單據、菜單、銷售明細等資料。
檢方偵訊時,坂本斗志及山添、久保等人均不認罪,辯稱因神戶牛很貴才沒再進貨,有告知客人店內無神戶牛,經對方同意改以鹿兒島牛肉代替出餐,實際售出的不是過期的神戶牛。
不過,檢察官查出,該餐廳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均持續標榜販賣神戶牛,送到客人餐桌上的肉品旁都會擺神戶牛的肉牌,餐廳的IG也持續發推銷文章,而點餐機系統都有神戶牛、鹿兒島牛的選項,神戶牛一客約3200元、鹿兒島牛一客約1900元。
檢察官認為,坂本等人涉嫌以過期肉品製成料理,以頂級神戶牛燒肉出售,犯後狡辯卸責,還在社群否認犯行聲稱不會賠償,態度惡劣,依加重詐欺、違反食安法等罪將4人起訴,並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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