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案」通過版本呼籲洽簽台美FTA 外交部感謝美國國會具體行動挺台灣

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日前通過簡稱「台北法案」的《2019年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但相較於5月提出的版本,委員會通過版本有多處修改,包括呼籲美國行政部門洽簽台美自由貿易協定,以及支持台灣強化與各國的正式邦交和非正式夥伴關係。我國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9月30日強調,我國感謝美國國會採取具體行動協助台灣,會密切關注該法案後續發展。

參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賈德納(Cory Gardner)與魯比歐(Marco Rubio)、柯寧(John Cornyn)及庫恩斯(Chris Coons)5月23日跨黨派提出《2019年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 of 2019),並以字首縮寫簡稱「台北法案」(Taipei Act)。

20190602-美國參議員柯瑞·賈德納記者會。(盧逸峰攝)
20190602-美國參議員柯瑞·賈德納記者會。(盧逸峰攝)

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賈德納。(資料照,盧逸峰攝)

參院外委會25日通過「台北法案」,接著等待參院院會表決,再由聯邦眾議院通過,才會交由美國總統川普簽署生效。不過美國國會網站公布的通過版本內容顯示,「台北法案」有些修改,包括呼籲美國行政部門與台灣展開雙邊貿易協商,以簽訂經濟互惠、保護美國勞工、有利美國出口商的自由貿易協定(FTA)為目標。

「台北法案」草案原有要求美國國務卿或其指派人士,在法案通過90內,以及往後每180天內向國會相關委員會提交報告,詳述美國行政部門強化台灣國際結盟的措施與作為,但該部分最後未放入通過版本。另外,原本有2節內容列舉授權措施,對與台灣關係生變的國家終止或減少經濟、軍事援助,該節改由1節新文字取代,並加註「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

新增的「國會意見」也提到,在符合美國利益的適當情況下,美國應考慮對採取重大行動傷害台灣的國家,「降低與該國的經濟、安全及外交接觸」,且應「支持台灣增強與印太區域及世界上國家的正式外交關係,以及非正式夥伴關係」,並強調「台灣與美國、澳洲、印度、日本及其他國家的非正式關係,對台灣增強經濟及維護國際空間有重大益處」。

針對法案內容增修,歐江安表示,外交部已注意到此事,包括納入支持台美洽簽FTA,「我國政府感謝美國國會採取具體行動,積極協助我國,對於不同形式的友我文字內容,沒有其他評論,外交部會密切關注『台北法案』在美國國會審議的後續發展,持續以務實態度與美國攜手合作,共同捍衛民主制度,爭取台灣更寬廣的國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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