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安平停車場殺人案 3被告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市安平區兇殺命案引發全國關注,檢警陸續將嫌犯逮捕到案,其中蔡姓、劉姓及曾姓三名被告所犯均為殺人重罪,且有串供、滅證可能,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地院表示,涉及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停車場殺人案的蔡姓被告,訊問時不否認與王姓被害人發生衝突,並持球棒攻擊王姓男子;他也坦承持槍殺害陳姓被害人,足可認定蔡姓被告涉犯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蔡姓被告短短數天連殺兩人,法官認定蔡姓被告有反覆殺人之可能,並有逃亡之虞,將他裁定羈押禁見。

至於劉姓、曾姓被告雖然都否認殺人,但地院審酌王姓被害人遭到埋伏追打而致被剌身亡,顯然出於事先謀議,足認劉姓、曾姓二名被告,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

又二名被告就殺害王姓被害人之過程避重就輕,與其他共犯恐有串供、滅證之可能;且犯案後均逃離現場躲藏,有逃亡之虞。法院裁定劉姓及曾姓被告均應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中廣記者陳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