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張彥文砍殺女友 民事1261萬和解

台大宅王張彥文砍殺女友 民事1261萬和解(中央社)

「台大宅王」張彥文民國103年間當街砍殺前女友47刀致死。刑事部分,一審已被判無期;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辯論終結,張的父母願意賠償死者家屬1261萬元,達成和解。

張彥文於2014年9月22日上午持刀前往前女友林姓女子的租屋處表達希望兩人復合,因林女未理會,張男竟持刀猛砍林女40多刀,林女脖子幾乎快被砍斷,後來張男再持刀自殘。

張彥文目前仍在押。

北院下午第4度開庭後辯論終結,張的父母表達願賠償死者父母請求的1261萬元,律師也先帶著450萬元支票出庭,代表願兌現承諾,並在法官的見證下,由雙方委任律師簽下和解筆錄。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剩下的賠償金811萬元,張家將按月支付死者父母1萬元,直到支付完畢,等於要67年又7個月才能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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