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重啟遴選

中國時報【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長葉俊榮昨宣布,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必須召開正式會議,釐清並回應關於遴選過程的疑慮。遴委會重新開會前,要先行決議遴委蔡明興應迴避或解除職務;之後,從台大校務會議推薦的5名候選人中開始依法進行遴選,並就其決定結果,報請教育部聘任。 有溫度的溝通 依然無解 台大校長遴委會1月5日選出管中閔為新校長,但由於爆發他擔任台哥大獨董、論文及赴陸兼課爭議,因此教育部遲不聘任。葉俊榮在7月16日擔任教育部長後提出「第三條路」,進行「有溫度的溝通」,要把握2個月的黃金期將此事解決,不過時間已到,依然無解。 過程中,台大校長遴委會曾以電話徵求委員意見後,8月2日以「聲明」形式,作為對教育部要求重啟遴選程序補正瑕疵的回應,並再次確認管中閔的校長當選人資格。不過8月20日監察院對教育部及台大提出糾正案,另也有2位校長候選人向教育部提出陳情,表示之前遴選結果偏頗。 蔡明興應迴避或解除職務 對於這個僵局,葉俊榮昨召開記者會表示,台大校長遴委會之前發表的聲明,可能因為在暑假期間,有遴委不在國內或另有行程,無法召開正式會議,使得該次聲明未能充分回應候選人(管中閔)與遴委(台哥大副董蔡明興)在同一營利事業兼職未揭露等個關鍵爭議,相當可惜。 葉俊榮要求台大遴委會必須正式召開會議,以實質方式釐清並回應疑慮,但同時要注意兩件事:一、遴委會開會前,必須先行議決遴委蔡明興應迴避或解除職務,才能續行相關程序;二、請遴委會回到1月5日的遴委會,從台大校務會議推薦的5名候選人中開始依法進行遴選,選出新校長。台大校務會議推薦的5名校長候選人分別是:管中閔、張慶瑞、陳弱水、陳銘憲及周美吟。 訴諸法律對台大傷害更大 如果台大不依,怎麼辦?葉俊榮說狠話,只有公正遴選並落實質行,才能確立新任校長領導的正當性,「台大不要再有所質疑,因為法治國家行政程序的基本要求也不容我們再多打折扣。」 關於台大校長案,管中閔、台大校方及學生均提出訴願,不過教育部到目前未提出答辯書,致訴願案難進行。葉俊榮說,如果台大不願重啟遴選,那教育部會在規定的10月3日前遞出答辯書,屆時將進入冗長的司法程序,對台大傷害更大,「我實在不願意看到這件事最後是司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