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訂準則保障研究生 遇性騷可換指導教授 (圖)

台灣大學日前舉行112學年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會中通過「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修正草案」,增訂若指導教授對研究生有性騷擾等不當行為,經性平會決議成立時,研究生能主動終止指導關係,而系所應於1個月內協調雙方的研究成果歸屬。

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12年11月20日

台大訂準則保障研究生 遇性騷可換指導教授 台灣大學日前舉行112學年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 會中通過「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修正草 案」,增訂若指導教授對研究生有性騷擾等不當行 為,經性平會決議成立時,研究生能主動終止指導關 係,而系所應於1個月內協調雙方的研究成果歸屬。 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12年11月20日
台大訂準則保障研究生 遇性騷可換指導教授 台灣大學日前舉行112學年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 會中通過「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修正草 案」,增訂若指導教授對研究生有性騷擾等不當行 為,經性平會決議成立時,研究生能主動終止指導關 係,而系所應於1個月內協調雙方的研究成果歸屬。 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