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狼醫」涉嫌下藥性侵》3受害者出面指控 范雲直指《性防法》、《性平法》出現漏洞

民進黨立法委員范雲今(24)日上午和3位被害者共同召開記者會,控訴台灣大學醫學院某婦產科教授多次藉公務之名,邀各藥廠、金融界的女性業務員在居酒屋聚餐,疑似藉機下藥後帶至汽車旅館性侵害。(攝影/陳稚華)

「本人與台大婦產科鄭醫師於2022年6月24日因公餐敘,事發當天早上,鄭醫師傳訊提醒我他將帶葡萄酒赴約,要我不要開車;因此我下班回家停車後獨自搭車到鄭醫師指定位於松江路上的丼屋餐廳用餐。

用餐期間食用到第2道菜時離席至洗手間一段時間,因正逢生理期,因此如廁時間較長 。回座位並進行到第3道菜時,鄭醫師跟我乾了一杯紅酒,並向店員要求表示將席間的綠茶更換為開水;之後發生的事情我就完全失去記憶,醒來發現自己已全身脫光躺在薇閣摩鐵的房間裡......」一名從事醫療相關產業7年的女業務被害者A指出。

民進黨立法委員范雲今(24)日上午和3位被害者共同召開記者會,控訴台灣大學醫學院某婦產科教授(同時也是台大醫院醫師),多次藉了解商品之名,邀各藥廠、金融界的女性業務員在居酒屋聚餐,疑似藉機下藥後帶至汽車旅館性侵害。

然而,台大在接受被害者申訴後,卻又以被害者是在職行執務為由拒絕實質處理,以致這位「狼醫」兼教授,至今未遭受任何懲處、逍遙度日,「只要有一個疑似性侵就應該停職調查,萬一成真,又是具指標性的台大、又是容易接觸到女性的婦產科醫師、又是醫學院教授,這件事情不嚴重嗎?」范雲直呼。

記者會上,3名被害女性也現身吐露遭狼醫誘騙性侵的過程。

(延伸閱讀:「波波牙醫」實習名額惹議》藍委提修《醫師法》:不得超過國內總額十分之一  )

3名被害女性現身指控,犯案手法如出一轍

被害者A表示,自己交際應酬均有節制,從未喝醉或因其他原因失去意識,因此深知自己的身體在非自願的情況下遭受性侵害,於事發後憤而向鄭醫師提告。

於去年7月份鄭醫師受到法院通知後,委任律師來信尋求被害者A會面以求解決,並在8月份發現媒體報導指稱台大婦產科醫師多次利用餐敘在餐酒裡面加入不明藥物,使數名女性驟然昏睡、暫時性失憶及思考能力減損等與自己當初被害時如出一轍的症狀,被害者A才發現自己不是個案。經連繫媒體後已確認犯案人就是鄭醫師本人,甚至連餐廳及摩鐵路線都相同。

「鄭醫師犯下的惡行不僅沒有悔意,更因其在醫界的身分地位及對業界巨大的影響力,讓我每日遭受到異樣眼光及部分同行之間檢討被害人的與論壓力,加上因失眠、自責、對身體的羞恥感等等讓我每天都經歷極大的身心折磨。」被害者A指出。

被害者申訴台大不受理?立委分析4點原因

被害者A指出,事發後便向台大醫院提出申訴,台大醫院移請台灣大學處理,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受理調查後,卻又以被害者於案發當時正在執行職務而決議不受理,在公文中告知A小姐「請向您雇主提出申訴」。

范雲直言,「這樣的惡狼教師,為何可以在台大醫院繼續橫行?台大對於申訴的被害者有給任何協助嗎?還是只是卸責漠視並推給被害者?這樣一再犯案的惡狼,難道不是台大縱容出來的?」

范雲分析台大發給A小姐的公文,提出以下4個台大推開被害者的作為:

第一、公文中主張被害者是執行職務時遭到性侵,因此不能依照《性騷擾防治法》向加害者的雇主申訴,而是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向自己的雇主申訴,因此台大決議不進行後續處理。

「但事實上,事件發生在被害者下班期間,是否為『執行職務』,應該搜集更多資訊才能加以判斷,例如當天雇主是否給予加班費、聚餐餐費是由誰出等,然而,台大對於這些事實證據,都未盡到調查之責。」范雲表示。

第二、依照《國立臺灣大學性騷擾防治要點》規範,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如不受理申訴,應敘明理由,並副知台北市政府。「但台大給A小姐的公文,只有副知給台大自己的考訓組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完全沒通知本案權責機關台北市政府。請問台大是忘記?還是?」

第三、在公文中應該有教示條款,告知申訴人如果不服,應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30日內,向台北市政府提出再申訴,但台大發出的公文全然無此教示條款。 

第四、台大公文最後一段提及「涉案人係本校教師,未來若本案構成刑事案件,將依本校教師懲處案件處理作業規定辦理」。但實際上,依《國立臺灣大學教師懲處案件處理作業流程》附註所示,教育部曾函示外界向採高道德標準檢視教師行為,因此教師涉刑事案件,於判決未確定前,學校也應本於權責就涉案教師是否有違教師法情事進行程序及實體查證,並提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范雲強調,「若教師涉有性侵害或性騷擾、性霸凌,且情節重大,更應於知悉3日內專案簽提3週內召開教評會先予停聘並靜候調查。本案A小姐申訴涉及性侵害,教師已涉刑事案件從未提至教評會審議。請問台大是忘記?真的不懂處理程序?還是只想急忙撇清責任?」

針對以上4項台大疏失,范雲對台大提出疑問,「竟僅因認定被害者是在執行職務時受侵害,而回給被害者一紙漏洞百出的公文就不用做任何事了嗎?不需要將結果副知台北市政府?也不用告知被害者如何再申訴?更不用本於權責對涉案教師進行程序及實體查證?也不需要提至教評會審議了?台大醫師兼教授一再犯案,難道不是台大縱容態度鼓勵出來的?」

針對台大回應,范雲認為台大失職並提出疑問,也指出現行法律漏洞。(圖片來源/范雲辦公室提供)

范雲:顯示現行《性防法》、《性平法》出現漏洞

范雲更進一步主張,台大之所以能使用上述理由來逃避責任,正顯示現行法律出現漏洞。

她指出,目前性騷擾相關法制上,同樣都是受到客戶性騷擾,若發生在被害者「非執行職務」期間,依照《性騷擾防治法》,加害者就會受到自己所屬機構的內部懲處與主管機關的行政罰;但若發生在被害者「執行職務期間」,便是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而加害者竟然完全不會受到任何內部懲處或外部行政罰。

她解釋,「之所以有如此差異,是因為《性騷擾防治法》和《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立法邏輯不同,若是被害者和加害者分屬不同公司,《性騷擾防治法》規定被害者可以向加害者雇主申訴,由加害者雇主對加害者進行內部懲處,並通知社會局對加害者行政裁罰。」然而,若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處理,被害者僅能向自己的雇主申訴,但實務中被害者雇主根本無權也無力調查非屬自身員工的加害者。

「二法之間的立法邏輯不同,造成《性別工作平等法》沒辦法處理不同機構的加害者,而《性騷擾防治法》又明定排除適用性工法的案件,結果就是『同樣是被客戶性騷擾的被害者』,僅因自身是不是屬於上班時間的差別,所能適用的法制就天差地別,嚴重侵害被害者權益,是目前性騷擾法制上的重大漏洞!」范雲強調。

范雲也和出席記者會的3位被害者共同提出以下3項訴求:

1. 台大應盡速啟動調查與懲處,莫再放任狼醫繼續傷害女性。

2. 檢調應介入調查居酒屋是否漠視犯罪發生。

3. 衛福部及勞動部應正視現行性騷擾防治法制漏洞,啟動修法。 

台大僅以3點說明回應,外界批依舊「踢皮球」

受害者B是在2021年4月12日與鄭醫師吃飯後,遭受類似的經歷,「當天我只記得吃了前2道菜後就不記得後面的菜色,清醒時卻是躺在一個床上,見到鄭醫師我非常驚恐問:『為何我會在這個房間?』鄭醫師回答說我喝醉了,所以只能帶我來Motel……」所幸後來趁鄭醫師上廁所期間,B與友人聯繫急忙逃離現場。

對此,台大校方近中午時僅以3點回應表示:

1. 台灣大學去年收到A女申訴的相關檢舉案件後,即送校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教評會審理是否暫時停聘靜候調查。

2. 因當事人曾向該公司報備該餐敘為公務相約,本校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據此認定,此案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處理,再依該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條第3款,應由僱用A女的雇主受理此案。故本案並非本校可受理的範圍,既為不受理案件,故無調查結果,亦無須通知主管機關。

3. 台大皆以現行的法律進行相關調查與處置,如當事人循司法救濟後經司法機關判定本校教師涉有犯罪確定者,本校即會依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

受害者B表示,直到2022年8月16日看到新聞事件出來,才得知原來自己不是第一位受害者,「因此我告訴自已要勇敢出來說明事情的真相,才不會有更多的人受害。」她強調,「我認為身為專業醫師還是台大的教授,卻做出如此可恥的行為,必須讓司法還給我們受害者公道,過程中台大醫院踢皮球心態沒有正視此問題也該受到人民大眾的檢討。」

范雲直言,「只要有一個疑似性侵就應該停職調查,萬一成真,又是具指標性的台大、又是容易接觸到女性的婦產科醫師、又是醫學院教授,這件事情不嚴重嗎?」(攝影/陳稚華)

針對台大校方回應》范雲:混淆視聽、逃避責任

范雲針對今日上午記者會後台大校方及台大醫院之聲明,回應表示,「台大校方今天的回應錯誤百出,完全不將被害人的痛苦放在眼裡,再一次顯示台大選擇推開受害者,縱容加害者。」說明如下:

第一、范雲於記者會中質問台大,為何不告知被害人如果不服結果,可以提起申訴?台大校方對於此一質問,完全不回答。

第二、台大校方表示,因為為不受理案件,故無需通知主管機關。但依照「國立台灣大學性騷擾防治要點」規範,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如不受理申訴,應敘明理由,並副知台北市政府。台大校方今天的回應,是在混淆視聽,逃避責任,二度傷害被害人。

第三、關於加害人兼具教師身分,台大為何不啟動教評會機制?台大回應是:如當事人循司法救濟後經司法機關判定本校教師涉有犯罪確定者,台大即會依教師法相關規定辦法。台大此一回應完全無視台大自己的規範,在《國立臺灣大學教師懲處案件處理作業流程》附註所示,教育部曾函示外界向採高道德標準檢視教師行為,因此教師涉刑事案件,於判決未確定前,學校也應本於權責就涉案教師是否有違教師法情事進行程序及實體查證,並提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若教師涉有性侵害或性騷擾、性霸凌,且情節重大,更應於知悉 3 日內專案簽提 3 週內召開教評會先予停聘並靜候調查。

「目前司法案件仍在進行中,今天已經有3位出面召開記者會,情節難道不重大,台大今天看到如此痛苦的記者會,為何還可以繼續官方胡說?」

第四、台大醫院說,去年就接到一名申訴人投訴,有提供申訴人相關協助。范雲表示,「已問過申訴人,當事人說:台大醫院沒有提供任何協助,只有給我一個郵件信箱,其餘的就是在踢皮球。」

對於台大校方的回應,各界表示不滿並認為仍在「踢皮球」、未正面積極處理。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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