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理專盜領客戶3.47億元資金 金管會祭3千萬史上最貴罰單

台新銀行中和分行某位理專長期盜領客戶 3.47 億元資金,遭金管會裁罰 3000 萬元,此案不僅是今年以來金額最高的單一裁罰案,更是《銀行法》拉高罰鍰,裁罰金額最高的案件。

台新銀行中和分行某位理專自 2008 年 7 月起到 2020 年 9 月期間,長達 12 年盜領 9 名客戶帳戶內資金,牽涉金額規模高達 3.47 億元。

無獨有偶,該銀行西門分行理專為勸誘客戶購買投資型保單,誘導客戶填寫不實薪資資料,同樣遭金管會開罰;另外,北大分行也有專員在客戶保單減額繳清後,短期內再推銷客戶買新保單,導致客戶申購大量保單也涉及不當業務行為。

對此,金管會今 (23) 日通過對台新銀裁處案,包括裁罰 3000 萬元罰單,同時命令銀行停止個人金融事業總處林姓副執行長職務 3 個月,而涉及不當行銷的西門與北大分行也遭勒令禁止辦理保代業務 3 個月。

金管會表示,台新銀行並未就避免理專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建立有效且健全的控管機制,在理財業務上也未落實 KYC 制度,且獎金制度也欠缺妥適機制,容易讓理專出現不當銷售行為,違反銀行法與保險法等健全經營原則。

台新銀針對遭金管會重罰表示,該行對理財專員涉挪用客戶款項、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及有不當業務行為等案,將虛心檢討並積極改進各項管理機制,嚴格要求同仁恪遵員工行為準則,遵循金管會政策,落實公平待客原則及理專十誡,以杜絶再發生類似情事。對於本案受侵害的客戶權益定當予以保障。

台新強調,將努力持續精進、檢討改善,致力提供更好的服務與客戶一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