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和新光金的合意併購案 已向公平會申報結合
新光金控併購案,台新金和中信金搶親。台新金控今天(4日)再發聲明指出,和新光金控的合併案,是經過雙方董事會同意啟動並經盡職調查等完整程序後,送交各自審議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討論通過,且將於10月9月送交各自股東臨時會提請全體股東議決,就會向主管機關金管會申請合併。台新金也表示,與新光金為合意併購,雙方已依既定時程,共同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後續仍將依各自董事會的決議合法執行相關事宜。
台新金控強調,和新光金的合併案,一切程序合法完備,並由全體董事及股東共同參與決定。因此,台新金和新光金的合併案為法令上的合意併購,且此作法更能落實股東民主精神並兼顧雙方股東、員工及客戶權益。
台新金也箭指中信金,指中信金擬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新光金控10%至51%股權,卻聲稱此為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顯然已經曲解合意併購本質。台新金強調,所謂公開收購乃為收購者單方面向標的公司的股東要約購買股份的行為,於公開收購啟動前不僅未與標的公司討論及送標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更毋須送交己身公司及標的公司的全體股東議決,何有追求全體股東合意的程序?
台新金強調,企業併購應追求公司最大利益及各方關係人之權益維護,台新金與新光金採百分之百換股合併,而非以現金逐出目前股東方式進行,使新光金控股東得繼續成為合併後新公司之股東,責任共擔、成效共享,才是維護股東權益的最佳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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