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和平廠設置焚化爐 澳花部落提行政訴訟首開庭要求重辦環評

德卡倫部落族人今(24)天到北高行要求「台泥燒垃圾要環評」。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德卡倫部落族人今(24)天到北高行要求「台泥燒垃圾要環評」。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新頭殼newtalk] 2020年9月20日台灣水泥和平廠通過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以下簡稱「環差」),對於花蓮縣環保局環評委員會的決定,德卡倫部落、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今(24)天下午進行行政訴訟的首次開庭,原因是水泥廠新增一座「氣化爐」處理花蓮一天150公噸的生活廢棄物,理當屬於新的開發行為,應該要進行完整的環境影響評估,而不是只用較為寬鬆的環差來把關。

民團指出,台泥從十多年前開始陸續增加使用廢棄物作為製作水泥的替代燃料與原料,像是廢輪胎切片、石油焦、泥燃劑、廢有機溶劑及潤滑油、中華紙漿產生之漿紙污泥、電廠的底灰飛灰、鋼鐵廠爐渣、垃圾焚化爐底渣、電子廠氟化鈣污泥廢棄物等。2020年台泥與花蓮縣環保局簽訂BOO契約、新設置DAKA再生資源利用中心,要利用既有的兩座水泥窯與「新建一座氣化爐」來處理花蓮縣的生活垃圾。如此重大的措施,卻在台泥與花蓮縣環保局的認定下,只做了「環境差異分析」。法律扶助基金會原民中心專職律師林韋翰表示,經過20多年來的計畫變更,我們認為這已經不是1997年環評程序審核通過的水泥廠,儼然已經如同它的名稱「DAKA再生資源利用中心」一樣,是「廢棄物再利用機構」,依環評法規定,台泥需要向中央環評機關也就是環保署,進行環評程序。

而台泥和平廠地理位置在花蓮縣,與宜蘭縣的德卡倫部落(澳花村)僅有一橋之隔,德卡倫部落會議主席林明禮強調,台泥這些年來經歷3次變更、4次環差,但澳花村的族人都沒有管道可以了解情況,相關資訊付之闕如,甚至在宜蘭縣環保局和關心部落的議員大力呼籲下,台泥與花蓮環保局還是完全無視於德卡倫部落族人的心聲,連原住民族委員會也認為台泥處理花蓮縣生活廢棄物的決定可以避開原住民族基法(原基法)所規定的「部落諮商同意程序」,嚴重侵害德卡倫部落與和平廠週邊關係部落之權利。

德卡倫部落族人石玉凰則補充,台泥和平場有大煙囪,時常會排煙,而根據宜蘭縣環保局提供相關區域風向的數據顯示,將近五成的風向會由南至北從和平地區吹,把廢氣帶進德卡倫部落,而且在2017~2019年和平廠的煙囪皆有空氣污染數值超標的現象,因此,很擔心未來台泥要處理花蓮縣境內一天至少150公噸的生活垃圾及多種不同類型的事業廢棄物,空氣污染及影響周遭居民生活、健康之情形恐怕更加嚴重。

泰雅爾民族議會議長Utux.Lbak(烏杜夫.勒巴克)指出,澳花有一個地名,叫作「白來分」,從泰雅語音譯叫blihun,意思是門或門面的意思,台泥和平廠廠區和火力發電廠的煙囪,剛好就座落在澳花德卡倫部落門面的正前方,海風由南至北吹,必定會吹向澳花,而德卡倫部落地形是向內延伸,風一定是往部落走,因此,民族議會及代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教社部在此聲援、支持德卡倫部落和兩個環保團體提起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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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雅爾民族議會議長Utux.Lbak(烏杜夫.勒巴克)表達支持德卡倫部落和兩個環保團體提出行政救濟。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泰雅爾民族議會議長Utux.Lbak(烏杜夫.勒巴克)表達支持德卡倫部落和兩個環保團體提出行政救濟。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台泥和平廠位置圖。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台泥和平廠位置圖。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