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亞洲第一 還有23國承認同婚

釋字第748號「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今天公布,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違憲,要求有關機關應於解釋文公布之日起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台灣可望成為第24個同婚合法化國家,也是亞洲第一。

美國最高法院於2015年裁定同性戀婚姻適用於全美各州,使13州之同性婚姻禁令無效,成為全球第23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如果把除了北愛爾蘭的英國也算進去的話。英國除了北愛爾蘭地區之外,皆已通過對同性婚姻的立法。

根據「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當年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Research Center)當年6月的調查報告報導,同婚合法化國家包括:

荷蘭,2001*

比利時,2003

加拿大,2005

西班牙,2005

南非,2006

挪威,2009

瑞典,2009

葡萄牙,2010

阿根廷,2010

冰島,2010

丹麥,2012

巴西,2013

英格蘭,2013**

法國,2013

紐西蘭,2013

烏拉圭,2013

盧森堡,2014

蘇格蘭,2014

芬蘭,2015

斯洛維尼亞,2015

愛爾蘭,2015

墨西哥,2015***

美國,2015

*荷蘭2000年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成為全球第1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法案於隔年生效。

**英國由英格蘭、北愛爾蘭和蘇格蘭組成,然而這3個區域都有自主的立法機構。

***墨西哥高等法院裁決,規定婚姻只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為歧視行為,違反憲法,有些法律分析師對此有疑問。然而,墨西哥高等法院6月的判決被廣泛解讀為,同性婚姻在墨西哥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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