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剝削外籍漁工 惡名昭彰

台灣遠洋漁船剝削漁工的案例層出不窮,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登上新聞版面。2014年,「巨洋漁業」非法販運逾千名柬埔寨漁工,任其遭到虐待、挨餓、死亡威脅,多名股東和董事遭柬政府起訴、判刑;2018年,「福甡11號」因剝削漁工在南非開普頓港被扣留,成為全球第一艘因違反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ILO)《漁業工作公約》被扣留的漁船,堪稱「台灣之恥」。

「福甡11號」遭南非扣留,漁業署一度宣稱,係因漁船設備有問題而遭扣留,改善後已駛離開普敦港,不存在違反人權問題。然而,英國環境正義基金會(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EJF)隨後公布調查報告及影片,揭露「福甡11號」非法捕魚、毆打且剝削員工的真相。

為了解真相,EJF於2018年8月遠赴印尼訪問5名漁工,揭露船上睡不飽、吃不飽是常態,食物有蟑螂、水不夠喝,即便受傷了也得被迫繼續工作,薪水也低得離譜。

在EJF的調查影片《拖網而逃》中,受訪的印尼漁工指出,「我們每天只能睡3個小時,跟奴隸一樣,簡直就是奴隸。」另一名漁工說:「我覺得,福甡11號根本就是地獄。」他們工作長達22小時,甚至受傷時仍得被迫繼續工作。

另一名漁工也指出,「工作時間真的太長了,我們大概都只能睡3、4或5個小時。」當被問及是否擔心被打,他則回答,「當然會,所有的船員都會。」另一名漁工稱,「是,我被船長打。但我們工作出錯,所以也只能接受。」

這些漁工月薪300美元,但扣掉保證金、仲介費、伙食費,大概每個月只能拿到50美元。他們還透露,漁船會非法割取鯊魚鰭,再將魚身丟棄,甚至撈捕瀕臨絕種的鎚頭鯊。

EJF表示,台灣有世界上數一數二的遠洋漁船船隊,超過一千艘漁船在世界各地運作,「福甡11號」並不是唯一有問題的漁船,但至今仍不見業者與台政府當局有改革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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