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宇博還是荷蘭Uber? 法務部追12億欠款卡關

工商時報【張語羚╱台北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為討Uber欠款12.15億元,向33家銀行發出拒絕讓Uber請領信用卡款項的「禁令」,卻卡在台灣Uber(台灣宇博公司)還是荷蘭Uber的難關。 由於台北國稅局及台北市區監理所當初發出的課稅、裁罰主體都是沒有獲利的台灣Uber,而非透過刷卡方式真正獲利的荷蘭Uber,導致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在強制執行作業上碰壁。 台北分署3月接獲國稅局及監理所的強制執行後便相當頭大,官員不諱言,「主管機關把台灣Uber當作荷蘭Uber,但台灣Uber沒獲利啊!這樣我們要怎麼執行?」就算消費者透過台灣Uber接受乘車服務,並刷卡付款給荷蘭Uber,但兩者是個別獨立的法人,不符《公司法》第3條總公司、分公司條件。 事實上,台北分署在6月16日向銀行發出禁令前,便預料到接下來可能會有涉及境外結算等爭議,但官員透露,「處理這件事情本身就很尷尬,既然他們這樣認定,我們才會發這個執行命令。」換句話說,現在強制執行的義務人是國稅局及監理所認定的台灣Uber,於法跟荷蘭Uber一點關係都沒有,這是在前端便有的爭議。 由於外界相當關注台灣Uber欠款12.15億元,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即便在對銀行出手前早預料到此爭議,但他們並非國稅局、監理所上級機關,無法對「台灣Uber還是荷蘭Uber」提出異議,只能「窮盡一切我們認為可能的方式」討欠款。 而收到禁令的部分銀行確實也曾去電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抱怨,不過下一步如何回應銀行提出的異議,後者還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