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承認同性婚姻,歐盟肯定:對LGBTI最友善的國家之一

大法官5月宣告《民法》未能保障同性婚姻違憲,使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歐洲經貿辦事處27日發布「2017歐盟台灣雙邊關係概況」,報告中指出,台灣是對LGBTI(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及雙性人)最友善的國家之一,值得其他亞洲國家借鏡。

歐盟一向關注人權議題,司法院大法官在5月24日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能保護同性婚姻屬違憲,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後,不僅國際媒體大篇幅報導關注,也獲得歐盟肯定。

根據歐洲經貿辦事處的「2017歐盟台灣雙邊關係概況」報告指出,台灣是對LGBTI最友善的國家之一,台灣的許多經驗與實務做法值得其他亞洲國家學習。

此外,對於死刑議題,歐盟支持全球廢除死刑,台灣在2016年5月11日執行鄭捷的死刑後,歐盟曾對此發表聲明,呼籲台灣中止執行死刑。過去在2010到2015年間執行死刑後,歐盟也曾發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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