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營管理漁船成「血汗奴工船」?綠色和平籲政院、檢調介入

綠色和平東南亞辦公室22日公布《海上強迫勞動》調查報告,由台灣人經營管理的權宜船大旺涉及強迫勞動,而大旺已是第二次被漁工投訴。早前大旺船上印尼籍漁工疑遭受台籍幹部肢體暴力後身亡,亦曾被美國海關合理懷疑涉及強迫勞動而發出暫扣令,台灣移民署更已判定一名曾在大旺漁船工作的外籍漁工爲人口販運受害人。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呼籲,行政院應盡快整合相關部會,提出改善措施。

根據《海上強迫勞動》調查報告,在2019年到2020年期間,有幾艘漁船疑似強迫勞動,包括5艘與台灣相關漁船,其中4艘台灣籍漁船:春億217號、裕豐67號、裕豐202號和魷達101號,以及1艘掛籍萬那杜。

而這次大旺被投訴濫用弱勢處境、人身暴力、苛刻的工作與生活條件和超時工作強迫勞動,違反國際勞工組織四項指標。前年身亡的漁工一案尚未被釐清,同漁船就已經再度被投訴。

針對投訴,大旺的船公司YONG FENG FISHERY回覆指,將洽詢第三方單位,擬定社會責任政策並提出改善建議。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表示,雖然漁業公司承諾改進漁撈工作中的人權政策,但該公司對於其他投訴,如漁工的身亡,僅以幹部與漁工可能因工作內容或語言上的誤會,表示遺憾等語帶過,「難以信服其改善決心」。李于彤呼籲,檢調單位應立刻積極調查,阻止血汗奴工船的發生。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曾函詢漁業署會否針對大旺進行勞動檢查,卻得到「本署亦正研議外國籍漁船進我港口訪查事項之規劃」的回覆。聯盟強調大旺船曾涉及一樁命案、人口販運,呼籲台灣政府不可置身事外,縱放大旺於行政檢查及司法調查之外。

另外,根據《海上強迫勞動》調查報告,顯示被投訴漁船疑似扣發薪資等違反強迫勞動指標。而春億217號被指疑似工作超時,魷達101號則疑似有濫用弱勢處境及扣留身份文件等情事。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要求將《勞動基準法》適用所有外籍漁工,讓外籍漁工與台灣勞工享有同樣的權益與保障、同時設立最低薪資、增加權宜船的資訊透明、加強監督且確實執行。

同時,該聯盟表示,漁業管理應資訊透明化,建立可追溯的資訊整合系統,以提高遠洋漁船的勞動與漁業檢查頻率與正確性,並提供外籍漁工暢通且有效的申訴及檢舉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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