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能否擺脫「洗錢天堂」罪名,要看明年7月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初步實地相互評鑑11月16日落幕。「當評鑑員對我們說Fantastic、great的時候,我們都鬆了一口氣。」一家銀行業者如釋重負地吐露心聲。APG評鑑團長David Shannon給予肯定,但也提出改進缺失,包括OBU及公司法不夠透明等問題。最終結果將在明年7月公布。

「當評鑑員對我們說Fantastic、great的時候,我們都鬆了一口氣。」一家銀行業者如釋重負地吐露心聲。他前幾天才剛跟著15位長官同仁一同接受完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評鑑,50分鐘的上台報告結束時,他們緊張地看著前方坐一排的外國評鑑員,本來也沒有期望對方會有什麼回應,沒想到評鑑員豪不吝嗇給予稱讚,讓他們覺得這2個月的努力都有了回報。

評鑑員說的不是場面話。11月16日,為期2周實地相互評鑑的初步結果出爐,評鑑團長David Shannon也給予正面肯定,說台灣的表現令人印象深刻,覺得台灣政府的跨部會協調機制能力出色,在司法互助、金融情報中心以及資恐機制都有良好表現。

APG甚至認為,行政院因評鑑而成立的洗錢防制辦公室表現很好,將其常態機構化,繼續推動風險抵減、打擊洗錢資恐的政策執行。

APG不只對台灣印象深刻,還對台灣採取特殊「待遇」,據聞,香港只有4家銀行受評,台灣卻高達13家,評鑑前只有10家,7日時突然又指名加碼3家受評;而且APG還經常突擊檢查,譬如一下飛機,就跑去辦外幣匯兌,測試外幣收兌業務情況。

甚至還趁中午時間,跑去上海商銀忠孝分行,然後故意說身上只有母國的身分證,沒帶護照;根據規定,外國人要換匯必須攜帶護照,因此當場被行員拒絕,上海商銀通過考驗。

APG之所以挑了這麼多家銀行、又頻頻突擊,據推斷應是以兆豐紐約分行案件及台灣過去表現有關。詳見撐過關鍵10天,台灣就跟「洗錢天堂」說再見?

台灣在這次評鑑,力拼最高等級的「一般追蹤名單」,然評鑑初步結果,還未公布台灣是落在哪個等級,要等明年7月才會知道台灣是「一般追蹤名單」「加強追蹤名單」,還是「緊急加強追蹤名單」「不合作名單」。但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說,應該可以高度期待,審慎樂觀。

不過,評鑑團仍指出台灣待改進的缺失,像目前國內金融機構「過於依賴機關發布的洗錢表徵」,這個意思是,主管機關曾發布53項疑似洗錢的特徵,供金融業參考防範,譬如出現不活躍帳戶突有達特定金額以上資金出入,且又迅速移轉者。或客戶突有達特定金額以上存款者(如將多張本票、支票存入同一帳戶)等行為,行員就要留意了。

然而洗錢手法日新月異,若只死背53項可疑行為,恐會錯失其他可疑行為。

再來,離岸金融業(OBU、OSU、OIU)也被評分風險防範須再強化,主因在於客戶為外國人身分,但經發現其實多為我國國民,實質受益人透明度不足,恐難掌握金流。

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澄清,離岸金融業的客戶僅享有稅負優惠,其餘金融監理強度與密度均與境內銀行相同。但台灣的制度確實仍有待加強之處,評鑑一結束,金管會銀行局、證期局、保險局與檢查局四大局長隨即開會一小時,研議12月提出改進措施。

圖/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

另外,評鑑前外界就擔心台灣最終受益人不透明這件事,恐怕是APG評鑑重點,因此還趕在7月三讀通過公司法,評鑑前4天就上路,還是被APG列為缺失。

陳明堂坦言,「我們事前也知道,沒辦法達到標準。」公司法是折衷的產物,因為工商團體對實質受益人揭露反彈太大,修法時只能因地制宜,採取每年申報持股10%的股東等變通的作法。然缺點是實際持有10%以上股權的股東,可透過法人持股分散持有股權,身分容易隱匿。

圖/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

國際對於實質受益人定義,大多是對公司具有最終所有權或控制權的自然人,即使第一層持股為法人,還必須向下追蹤至自然人個人持股。

陳明堂說,法務部還會再與經濟部檢討,建立資料庫,供外界查詢實質受益人,明年3月以前處理。

總之,即使APG評鑑團這次初步評判台灣有不錯表現,最終結果明年7月才會出爐,台灣仍不能掉以輕心。

本文轉載自遠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