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遠洋漁業人權侵害事件頻傳 陳菊籲產官學共同努力改善

<p>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委(右4)偕同王幼玲(右3)、王美玉(左4)、紀惠容(右2)委員及漁業署長張致盛(左3)履勘遠洋漁船。(圖/監察院提供)</p>

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委(右4)偕同王幼玲(右3)、王美玉(左4)、紀惠容(右2)委員及漁業署長張致盛(左3)履勘遠洋漁船。(圖/監察院提供)

<p>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委(右4)偕同王幼玲(右3)、王美玉(左4)、紀惠容(右2)委員及漁業署長張致盛(左3)履勘遠洋漁船。(圖/監察院提供)</p>

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委(右4)偕同王幼玲(右3)、王美玉(左4)、紀惠容(右2)委員及漁業署長張致盛(左3)履勘遠洋漁船。(圖/監察院提供)

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委(右4)偕同王幼玲(右3)、王美玉(左4)、紀惠容(右2)委員及漁業署長張致盛(左3)履勘遠洋漁船。(圖/監察院提供)
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委(右4)偕同王幼玲(右3)、王美玉(左4)、紀惠容(右2)委員及漁業署長張致盛(左3)履勘遠洋漁船。(圖/監察院提供)

台灣漁業經濟實力不容小覷,遠洋漁業勞動條件卻長期低落,外籍漁工處境弱勢,更經常成為強迫勞動、人口販運的受害者而求助無門。台灣遠洋漁業因相關人權侵害事件在國際上屢遭點名,不僅在去年被美國勞動部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的黑名單中,今年又被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列入IUU名單。近期,綠色和平組織也向美國請願,盼美國海關能對台灣某涉嫌強迫勞動漁獲交易的水產公司祭出暫扣令,事件引發各界關注。

為改善此問題,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9月11日偕同國家人權會委員王幼玲、紀惠容,以及監察委員王美玉,前往高雄旗津及前鎮漁港進行履勘,瞭解境外聘僱外籍漁工勞動條件。陳菊當天上午前往旗津履勘去年遭美國點名「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之臺資萬那杜籍權宜船「大旺號」,並於船上訪談3名印尼籍漁工;下午在高雄市長陳其邁及立法委員賴瑞隆的陪同下,履勘停泊於前鎮漁港的臺籍漁船豐春36號,訪談4名印尼籍漁工。結束履勘行程後,進行「外籍漁工人權產官學聯合座談會」,由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主任劉黃麗娟教授主持,與會者包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張致盛署長、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黃登福副局長、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台灣遠洋鮪延繩釣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鮪魚公會)等代表。

陳菊表示,外籍漁工人權是國家必須面對的課題,目前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啟動「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而今天舉辦產官學座談會的目的,就是共同面對並尋求解決之道。人權委員王幼玲表示,對於外籍漁工的人權,臺灣有改善的決心,本次會議重點在聆聽業者的意見,共同努力解決。

王美玉指出,監察院自2015年啟動相關調查迄今,樂見業界自我要求改善,但國際上對於企業社會責任(CSR)的要求越來越明確,因此業者必須符合勞動權益,才能避免造成銷售問題;紀惠容則呼應,肯定業者的努力,也表示必須符合國際情勢與法規,以及永續發展的概念,遠洋漁業才有更好的未來。鮪魚公會除進行簡報外,也表示將積極配合並籌備推動漁業人權改善計畫,以及永續漁業與企業社會責任(CSR)等議題。

不過,台權會秘書長在臉書發文表示,現在國際的趨勢是要立法對企業違反人權的行為,透過「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加以規範。他說:「英國已經有通過反奴法案,歐盟也已經通過針對企業供應鏈就強迫勞動要盡職調查的指引,且歐盟已經在就這個指引討論立法。台灣如果還在談企業自律的CSR而已,實在腳步有點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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