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除名洗錢追蹤國 落實法規標準越嚴苛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台灣積極防制洗錢的作為,已有良好的成果。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於今(2017)年年會中決定,將把台灣從10大追蹤國的名單中剃除,是過去被列為缺失未改善後續追蹤國家中,唯一獲除名者。

雖然從1997年起台灣就有洗錢防制法,但許多內容已不合時宜,使得以往評鑑表現皆不佳,甚至被視為須要「過度追蹤」國家,與阿富汗、寮國、越南、汶萊等同列。

近年來,由於洗錢防制成為全球性的重要議題,因此受評鑑國家若對評鑑結果置之不理,最嚴重會被列入不合作或高風險國家名單,進出資金均會受各國嚴格審查,該國國內的銀行海外業務也會受影響,或是降低外商投資意願。

為讓台灣在國際金融活動能更活躍,行政院特別成立洗錢防制辦公室,同時包括法務部、金管會等也不斷祭出新政,力圖一改既有形象,像是刑法已修正為可將不法利得「擴大沒收」,且非金融機構的銀樓、地政士、會計師、律師,也都納入子法,希望有效防制洗錢。

法務部表示,未來在洗錢防制上,還有兩大精進目標,除了通過APG第三輪評鑑之外,也希望「公司法」能修法通過,畢竟APG評鑑重點已從過去的「法規有無制定」,轉向「法規的落實成效」,標準將越來越嚴苛。

事實上,能從十大追蹤國名單剃除,不僅能使台灣國際上更具發言權,最重要的是國內未來在海外的金融活動,能夠更加活躍,增加與他國互動合作的機會,對國際形象具正面效益。

金管會也提到,所有金融機構對於防制洗錢、維護資訊安全,都必須投入適當資源配置,而且要讓金融機構領導人,明白對台灣發展的重要性,且更長遠的目標,是要多多宣傳與教育,除了金融機構之外,更須深入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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