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詐騙囚虐61人3死 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定讞

泯滅人性的「台版柬埔寨案」震驚台灣社會,被害人高達307人,其中61人遭拘禁,3人身亡。(圖:取自爆料公社)
泯滅人性的「台版柬埔寨案」震驚台灣社會,被害人高達307人,其中61人遭拘禁,3人身亡。(圖:取自爆料公社)

近年詐騙犯罪猖獗,更發生多起「台版柬埔寨」囚虐案件,其中求職詐騙3死案囚虐61人、被害人多達307人,震驚社會,主犯傅榆藺、陳樺韋在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定原判決量刑無違背法令情形,今(11)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新聞稿說明,此案29名被告,二審有25人提起上訴,其中24人再上訴三審;傅榆藺、陳樺韋應執行無期徒刑定讞,22名共犯分別判處5年至29年6月不等徒刑定讞,另有5名共犯未上訴三審或上訴不合法而確定。

全案起於,新北市警方於民國111年間接獲民眾報案,指其兒子北上應徵工作卻遭詐騙集團囚禁;警方歷經數波攻堅救出遭囚禁者,發現另有3名被害人身亡遭棄屍,隨後在桃園市龜山山區、南投縣山區尋獲遺體,並陸續逮捕詐騙集團成員,全案因而曝光,被外界稱為「台版柬埔寨案」。

檢警查出,詐騙集團首腦「藍道」杜承哲指派傅榆藺與陳樺韋等人組織「車隊」,透過網路以數萬元代價誘使民眾提供帳戶並囚禁帳戶提供者,共有267名被害人遭詐騙,詐得新台幣3億9342萬餘元。案經士林地檢署起訴傅榆藺等人。

一審的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審酌傅榆藺等人擔任角色、分工、期間、手段等因素,以不法方式迅速獲得鉅額財物,至今未與被害人調解,犯罪手段極其惡劣、凶殘,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等罪判處傅榆藺、陳樺韋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犯罪所得;另27名共犯分別判處1年2月至29年6月不等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分批審理,今年4月間第1波宣判,駁回其中16名共犯上訴,仍判處1年4月至26年不等徒刑;另於7月間第2波宣判,仍判處傅榆藺、陳樺韋應執行無期徒刑,11名共犯各判處5年至29年6月不等徒刑。案經傅榆藺等人與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此外,首腦「藍道」杜承哲案發後落網,士林地檢署另行起訴杜承哲等4人。一審的士林地院今年間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等罪判處杜承哲無期徒刑,同案被告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也遭判處無期徒刑,目前上訴高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