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駕照互相承認 再增堪薩斯州

(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23日電)外交部表示,駐丹佛辦事處與美國堪薩斯州簽署「互相承認及互換駕駛執照瞭解備忘錄」,居住於堪薩斯州且符合資格的中華民國國民,可持有效駕照,免路考及筆試申換堪薩斯州駕照。

外交部22日深夜發布新聞稿表示,中華民國駐丹佛辦事處22日代表交通部與美國堪薩斯州稅務廳簽署這項瞭解備忘錄,自即日起生效。

外交部說,這項互惠措施是在交通部全力協助及駐丹佛辦事處積極推動下,達成的成果;未來居住於堪薩斯州,符合申請資格的中華民國國民,可持我國政府核發的有效駕照,免路考及筆試申換堪薩斯州駕照。

外交部指出,目前已有超過20個美國州政府與我國簽署駕照互惠協定,大幅增進國人旅居美國期間的便利。

根據外交部網站資訊,與我國簽有駕照互惠協定的州包括馬里蘭州、德州、華盛頓州、維吉尼亞州、夏威夷州、賓夕法尼亞州、麻薩諸塞州等。

外交部表示,將持續與交通部合作,積極與美國其他各州協商,推動這項便利措施。10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