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花蓮出軌】林佳龍明赴立院報告 交通部2個月內完成行政調查

交通部長林佳龍將針對0402太魯閣號事故赴立法院進行報告。
交通部長林佳龍將針對0402太魯閣號事故赴立法院進行報告。

針對4月2日發生的台鐵太魯閣號列車出軌事故,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7日)邀交通部長林佳龍、台鐵局代理局長祁文中等官員到會報告。根據交通部今(6日)晚提供給立委的書面報告顯示,交通部已啟動行政調查程序,將以2個月為期限,依據運安會就本案調查事實為基礎,做為檢討行政責任依據。

日前林佳龍已向總統蔡英文及行政院長蘇貞昌請辭,而交通部報告指出,該部已依《鐵路法》第56條之5第2項責成鐵道局啟動行政調查,並暫以2個月為調查作業期限。

報告提及,本事故所涉工程係由東新營造有限公司承包台鐵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邊坡全生命周期維護管理(預警及維護管理系統統包工程)」之「北迴線K51+170~500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2019年4月26日開工,東新營造將契約部分工項(整地、開挖等)分包予義祥工業社,原訂去年6月18日完工,但因變更水保計畫、配合疏運及因夜間施工等因素延期3次,預定今年4月26日完工。

另外,台鐵局於去年11月24日電令各單位全年假期疏運期間一律停止施工,包括自今年4月1日12時起至4月6日12時止。因此,交通部將把4月2日當日相關人員及車輛進入工地及台鐵局工地管理,將列為後續調查重點。

交通部已針對太魯閣號事顧啟動行政調查程序,依據運安會就本案調查事實為基礎,做為檢討行政責任依據。
交通部已針對太魯閣號事顧啟動行政調查程序,依據運安會就本案調查事實為基礎,做為檢討行政責任依據。

在民事責任方面,報告指出,本件工程承包商為東新營造有限公司,分包商為義祥工業社,工地主任為李義祥,工程車車主為義祥工業社,駕駛人為李義祥,因此台鐵局未來將基於《民法》規定及契約約定,向東新營造公司、義祥工業社及李義祥請求損害賠償。

報告中還指,李義祥為義程營造有限公司負責人,同時兼任本次工程工地主任,涉有違反《營造業法》第28條規定,未來將由相關主管機關依《營造業法》第58條規定,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而本案監造廠商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公司的違失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交通部正調查釐清中。

至於台鐵改善作為,報告中提及5點,包括:全面清查並排除鐵路沿線周邊各項施作中工程,具有人員機具侵入正線危害列車行車運轉之風險;立即重新檢視鐵路沿線周邊各項施工計畫,就施工風險等級進行風險管理;參考高鐵建置的「災害告警系統」,依邊坡或地形條件設置邊坡滑動偵測器、落石偵測器及入侵偵測器等三種偵測器,交通部已要求台鐵局就外物入侵高風險路段進行評估並提出計畫優先建置。

此外,還會要求台鐵局重新檢視並參考高鐵及捷運作法,檢討臨近鐵路路線工程施工安全相關管理措施;最後,將檢討類似此次事故路線條件列車運轉速限,因彎道處連續兩隧道間距離過短,致影響列車駕駛前方路段視距,應考慮降速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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