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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實現共審共判 國民法官法2023年上路

《國民法官法》在7月22日三讀通過,今天(8月12日)正式公布,預計2023年上路,民眾可以參與聽審、問案、討論,以及審判案件,只要年滿23歲、在地院轄區住滿4個月等基本條件,就有資格成為國民法官,讓人民能充份參與,實現共審共判,司法改革邁進一大步。

司法院長許宗力、法務部長蔡清祥等人,手上拿著裝滿沙子的漏勺往背板倒,顯現出字樣「國民法官,一起審判」。

歷經3次朝野協商、超過31小時院會挑燈夜戰,立法院在7月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8月12日正式公佈,預計2023年1月1日上路。

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表示,「只要是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的區域,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都有機會,而重大刑事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包括因為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又或者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的案件。」

為了讓國民法官更深入參與,司法院強調針對開庭問話會加強法官訓練,讓內容平易近人,民眾不再只是鴨子聽雷,而是協助司法變得更貼近社會,絕不會成為人形立牌,而是合議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在正式上路前,法院、行政院、法務部等攜手合作,積極宣導國民法官制度,讓民眾熟悉認同,也會成立評委會,針對施行成效,提出報告。

司法院長許宗力表示,「未來比較會涉及專業性的訴訟,我們可能也會考慮採取專家參審制度,我們也會做進一步的評估來看看,或許陪審團制度,也未必沒有起死回生的可能。」

國民法官法推動,拉近民眾跟司法距離並展開對話,民眾不再只是局外人而是能一起坐上法檯,參與刑事審判。

(民視新聞/蕭宇珊、嚴文謙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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