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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查石木欽案 點名大法官蔡清遊有違失

司法院調查司法界醜聞「石木欽」案,一月中公布第一波調查結果,包括20名相關人員,與翁茂鍾來往超過5次,今天再公布第二波調查結果,包含1名優遇大法官、14名現任卸任法官有違失行為,其中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情節重大,遭移送監察院審查。

堪稱司法界醜聞的「石木欽」案,一月中公布20名司法官,與富商翁茂鍾有不當往來關係,週三再公布第二波調查結果。

司法院查石木欽案 點名大法官蔡清遊有違失
司法院查石木欽案 點名大法官蔡清遊有違失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說,「經過大法官自律會議,在110年3月29日審議,賦予受審議對象陳述意見的機會,審議結果認為有1名優遇大法官,構成違失行為,3名現任大法官未構成違失行為。」就大法官部分,經自律會議審議,點名優遇大法官蔡清遊有違失行為,雖然蔡清遊沒有承審翁茂鍾相關案件,但擔任司法院刑事廳長和大法官期間,曾接受翁茂鍾及其辯護人飲宴招待,並收受餽贈襯衫,構成違失行為,但情節不算重大,沒有司法懲戒之必要。

司法院查石木欽案 點名大法官蔡清遊有違失
司法院查石木欽案 點名大法官蔡清遊有違失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前次受調查的12名,以及本次新增的14名,總共26名司法官,經人審會認定有違失行為外,就其他受調查人有23名,認為並無積極證據足以認定有違失。」此外司法官部分,這回新增14位法官、前法官有違失行為,加上上一次的12位,總共26位,但皆已過懲處權行使期間,不過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因為多次收受翁茂鍾餽贈襯衫,且擔任其相關案件審判長時未迴避,甚至在判決敗訴後以電話告知應遵守法律事項,人審會認定有懲戒必要,將其移送監察院審查。

司法院查石木欽案 點名大法官蔡清遊有違失
司法院查石木欽案 點名大法官蔡清遊有違失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強調,「我們的懲處標準是依照,法官倫理規範的規定,而且參考美國聯邦法官司法行為守則,認為說以一般人的角度,來觀察法官行為,是不是會對司法或法官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的形象產生質疑,並且具體去考量行為的態樣,背景環境次數頻率所得的利益,有沒有承審案件等因素。」法界爆發嚴重醜聞,就怕人民不再信任,司法院只能趕緊止血。

(民視新聞/楊凱安、蔡明政、SNG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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