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是在鞏固婚姻價值

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鄭羽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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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赫克力斯(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

立法院近日將同婚草案逕付二讀,挺同的保守派主要認為同性進入婚姻會破壞婚姻與家庭價值,會造成現有的價值觀混亂,但是本文認為同志進入家庭不只是趨勢更是一種鞏固婚姻價值的做法。

台灣意識抬頭婚姻價值備受挑戰

婚姻其實是一個社會所創造為了保障一男一女長期生活所創立出來的制度。但是這個制度並非一成不變的,婚姻的內涵其實是一直因應時代變化而有所改變,從一開始的一夫多妻走向一夫一妻就是最好的論證。

根據內政部的資料顯示2017年,目前台灣仍有高達440萬人適婚未婚;今年17月結婚對數更只有80874,較去年減少5.21%,種種的訊號都釋放出婚姻已經不再是每一個人人生中必要的選擇,有很多人會選擇不走入婚姻或是晚婚,不願被婚姻制度的包袱拘束。

這個現象其實和一夫多妻制走向一夫一妻制有相同的理由,因為時代的進步、高等教育的普及,台灣逐漸走向個人意識抬頭的社會,在這樣的前提下婚姻價值早就已經出現挑戰。

因為在現在社會風氣下單身與晚婚的比例只會愈來愈高,而這種威脅是對婚姻以單一對象共同生活的本質性挑戰。

異中求同達共識讓婚姻制度強盛

而讓同志可以使用婚姻制度共同「長期生活」正是讓「新鮮的活水」進入早已陳腐已久的制度之中,就如同過去從媒妁之言、指腹為婚,走向男女自由戀愛一般,透過放寬制度的標準,讓更多願意進入婚姻之人進入婚姻,讓婚姻制度更為強盛。

換句話說,本文認為想要走入婚姻的同志和異性戀其實應該要異中求同,畢竟其實在婚姻這件事上無論性傾向為何,在想要和「一個對象」長期永久的共同生活是可以擁有共識的。

另立專法是對保守反同派的負責

再來是本次政院版本的專法中的26條有特別提及宗教自由的部分,根據條文「任何人或團體依法享有之宗教自由及其他自由權利,不因本法之施行而受影響,仍得依法行使該等權利。」

政府直接將虛無飄渺的宗教自由,直接用法律條文明文,目的就是要保障反同者的宗教自由,讓反同方安心,自己原本的生活、所信仰的宗教並不會因為同婚專法的通過而有所改變。

按照大法官解釋的調性,如果政府不立專法,按照大法官748號解釋的結果怠惰立法,反而會讓同婚直接適用民法的規定;也因此考量到公投結果另立專法,應該是一種對保守反同派的負責。

況且專法的通過並沒有更動原本婚姻相關的規定,家庭價值中,應該要和單一對象以長期生活做為目標的核心理念也未被打破,反而宗教自由的保障被明文化了;總而言之,同婚專法的通過,並沒有任何對於反同者有實質的弊害,反而是一種負責任的政治態度!

原文連結:https://bit.ly/2EVxB8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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