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釋憲案 下午4點出爐、中英釋憲文同步上網

同性婚姻釋憲案 下午4點出爐、中英釋憲文同步上網

新頭殼newtalk

同性婚姻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於今(24)日16時宣布釋憲結果,屆時會有中英文版本內容,同時會在網路上公布解釋全文。這起釋憲案起源於「台灣第一位出櫃的男同志」祈家威先生想與伴侶結婚,十幾年下來多次申請釋憲未果,終於在去年透過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的合作下,再次聲請釋憲,並於今年3月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

祁家威認為,《民法》親屬編第二章婚姻部分,使得同性之間無法締結婚約,限制了結婚自由與違反人權,有違憲之虞,大法官在324日為此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針對幾項爭點討論。首先,《民法》親屬編第二章婚姻是否允許同性別的兩人結婚?其次,若答案為否定,那麼相關條文是否違反我國憲法保障婚姻自由的規定?再次,是否違反平等權?最後則是若以其他方式訂立非婚姻以外的制度,是否符合憲法保障婚姻自由與平等的權利?

此外,有法界人士認為,大法官判定《民法》必須保障同性婚姻的機率較大,但也不排除其他解釋結果。比方說可能會認為《民法》並未違憲,但應保障同性戀者基本權利,立法機關應設法彌補。甚至可能認為《憲法》並未明文表示婚姻權需被保障的情況下,其權利保護的範圍應由立法院考察民意後決定,將球踢回立法院也不是不可能。

另外,上週「國際不再恐同日」也有反同人士前往司法院抗議,下福盟秘書長游信義表示,婚姻制度行之有年,任何更動都影響甚鉅,必須經過充分討論。他認為,以台灣權力分立的結構,司法機構不該影響立法自由,在還沒有立法、進入二讀、政黨協商,就已經宣布要在今日下午4點公布結果,直呼「這樣司法沒有侵犯立法的嫌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