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最重可判死刑」!為何烏干達成為最反同國家?要從專制37年的總統說起…對台影響一次看

位於東非的內陸國家烏干達在日前通過了一項「極反同」的法案,正式將性傾向與異性戀不同者視為是犯罪行為,不管是同性戀,或是從事同性戀相關活動、出版、支持、傳播、贊助「LGBTQ」者,都會面臨起訴,最嚴重可處以死刑。據《路透社》報導,這項反同法案比其他30個也將同性戀列為非法的非洲國家更加嚴格。

信奉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為大宗的烏干達,正式宣布全面反同性戀,總統穆塞維尼(Yoweri Museveni)在29日簽署一項被視為「全球最嚴厲」的反同法案—《2023年反同性戀法》,法案訂定,若是同性戀「累犯」,或透過同性性行為傳播愛滋病等疾病者,將可以被處以死刑;至於宣揚同性戀觀念者,則可以被判至多20年有期徒刑。

「如果你和同性別者從事性行為,那麼你就犯了同性戀罪,懲罰是什麼?無期徒刑。如果你透過逼迫、威脅,或不當影響的方式進行同性性行為,法律會將此認定為嚴重同性戀,懲罰又會是什麼?處以極刑,死刑。」發起反同立法的國會議員巴薩利瓦(Asuman Basalirwa)這麼說。

其實,這項新法早在2023年3月底在國會以壓倒性的票數通過,如今法案正式被批准,烏干達議會議長阿妮塔(Anita Annet Among)於29日率先在推特上開心公布這項「喜訊」,稱反同法案通過是在「回應人民的呼聲」,感謝總統和其他議員為了烏干達的利益採取堅定行動,​​並頂住了外界的所有壓力。

▲烏干達議會議長阿妮塔(Anita Annet Among)發布反同法案通過的聲明。(圖/Anita Annet Among推特)

烏國總統穆塞維尼專制37年

十多年來批同性戀「行為偏差」

掌權長達37年的78歲烏干達總統穆塞維尼(Yoweri Museveni),在這近10多年來多次批評「LGBTQ(泛指各種同志族群)」團體,他過去就曾直指「同性戀很噁心」、是一種「異常」,揚言烏干達這個國家不會接受同性戀。

穆塞維尼指控西方試圖迫使他國把「偏差」行為視為「正常」。在穆塞維尼長年的專制統治下,烏干達民間團體的聲音一直很難被聽見。

▲烏干達總統穆塞維尼(Yoweri Museveni)。(圖/Yoweri Museveni推特)

事實上,針對這項新通過的反同法案,穆塞維尼曾在4月下旬將此案退回國會,背後原因竟是罰則不夠重!穆塞維尼當時指出,原則上同意簽署此法案,但他認為一些條款還不夠嚴厲,因此退回該法案的目的是希望能增加與加重罰則。而烏干達國會也誓言,「要保護烏干達的價值觀,避免受到西方不道德的思想及行為影響。」

議長阿妮塔(Anita Annet Among)也表示,「堅決捍衛我們人民的文化、價值觀和願望。」然而,在民風保守的烏干達,這項立法得到了廣泛的國民支持,多數民眾傾向支持新法案上路。

歐美、人權團體齊批「嚴重侵犯人權」

拜登擬祭制裁:限制烏官員簽證、削減援助

烏干達這項反同法案的通過,立即引發國際間排山倒海的批評,聯合國人權辦公室(OHCHR)直呼,此次烏干達通過的反同性戀法案,是全球類似法案中最糟的一項法案。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Antonio Guterres)也呼籲烏國總統盡快撤銷這項新法。

近年來,許多保守國家反同的態度似乎變得越趨明顯且強硬,部分原因是受到西方福音派教會的影響,也有部分原因是受到過去殖民統治的影響;曾殖民烏干達的英國譴責,該反同法律「極具歧視性」,將增加「LGBTQI+」群體遭受暴力、歧視和迫害的風險,也將阻礙防治愛滋病的進步。

歐盟外交事務專員波瑞爾(Josep Borrell)指出,烏干達政府「有義務保護其所有公民並維護他們的基本權利」,並警告「否則烏國與國際夥伴的關係將會受到破壞。」

「烏干達性少數群體」(Sexual Minorities Uganda)執行主任穆吉沙(Frank Mugisha)向外媒表示,LGBTQ群體在烏干達已經受到長期迫害,新批准的反同法律將會帶來更大傷害,直言法案上路後「我們非常、非常、非常擔心。」

根據《衛報》(The Guardian)報導,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表示,總統拜登(Joe Biden)對此項法案「深感不安」,而華府正試圖對侵犯同性戀權利的烏干達官員「追究責任」,預計的制裁措施除了先前國務院更新美國公民與企業前往烏干達的旅遊指南建議外,也將限制發放簽署反同性戀法案烏干達官員的赴美簽證。

拜登甚至揚言要削減對烏干達的援助,稱烏國這項新法案是「可恥行為」。

烏干達傾全力「反同性戀」

跟台灣有什麼關係、影響?

根據《台灣人權促進會》(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表示,「或許比起其他國家人數相對很少,但台灣其實有來自烏干達及其他國家的 LGBTIQ+ 難民」。

許多 LGBTIQ+ 難民最初是因為得知台灣是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認為台灣會是一個保障人權、尊重多元,且會好好照顧受迫害者的地方,而選擇逃到台灣。

然而,事實上並非如想像中美好,促進會指出,這些遭受迫害的難民來到台灣之後才發現,台灣因為沒有難民法、也沒有任何庇護機制,因此無法取得合法身分,也無法轉介到有難民制度的安全第三國,最終只能非法滯留台灣,無法合法的工作、沒有健保,更得面臨隨時會被攔查、驅逐出境的壓力。

台灣人權促進會說明,過去曾協助過的烏干達個案中,有人在未成年時就被家人發現身分而被迫進入婚姻,婚後多次遭逢家暴、性侵,也有人因為被貼上同性戀的標籤,數次被反同者攻擊,甚至有同性戀者遭殺害。

「這些有明確被迫害事實的難民,不論在台灣待了多少年都沒辦法以難民的身分獲得居留,過程中只能一直藉由社福團體的協助,勉強度日。」

根據《中央廣播電台》報導,一名烏干達女同志Juliet(化名)在2015年以觀光名義來台避難,因為没有難民法,4年來,這名外國「觀光客」没有任何身份,被迫成了在台灣漂流的黑數。面對無國籍狀態,這些「被隱藏」的黑數將導致居住、財產、就業、社會福利等基本生存權難以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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