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汽車有酒駕紀錄,強制險會加徵保費

台灣人聚會,三五好友總是喜歡喝個兩杯助興,雖然「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陳腔老調,但似乎仍有不少人喝了酒卻還要開車,使得酒後駕車肇事的死傷人數有逐漸升高的趨勢;因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自一○三年三月一日起實施酒駕紀錄加徵保費,凡有酒駕紀錄的車輛,隔年強制汽車責任險的保費將加費新臺幣三千六百元,而且強制險加費的次數跟金額都是無上限。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酒後駕車經警察攔檢開單,車輛未投保強制險,日後會收到強制險罰單,機車最高罰新臺幣三千元、汽車最高罰新臺幣一萬五千元;車輛如有肇事,加重罰鍰為新臺幣六千元至三萬元,若肇事致人傷亡,另遭鉅額求償,理賠金額將造成家庭財務巨大負擔。

酒駕違規紀錄都會留存在各家保險公司投保系統,而酒後駕車違規案件,全國公路監理車籍系統即將該車主列入「酒駕黑名單」予以管制不得購車,必須將酒後駕車違規案件結案,公路監理機關始得受理汽車新領牌照或過戶登記。不想讓荷包大失血,最好的方法就是酒後不開車,除可避免額外增加強制險保費支出外,最重要的是可確保自己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