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豐女師墜橋命案 等17年王淇政判無罪

2002年發生在台中后豐大橋女安親班老師墜橋命案,原本被判決有罪的男友王淇政以及朋友洪世緯,去年最高法院裁定再審,經過一年審理宣判,洪、王兩人獲判無罪,王淇政走出法庭和媽媽抱在一起,換上白色T恤,上面寫著「自由人」,代表自己由黑轉白,洗刷17年冤獄。但洪世緯的媽媽在他坐牢期間過世,留下遺憾。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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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黑色T恤走出法庭外,他是王淇政,17年前涉及后豐大橋陳姓女老師墜橋命案,被指控是兇手,王淇政搭著媽媽的肩,換上白色T恤,上面寫著「自由人」,帶自己由黑轉白。

真正走出台中高分院,王淇政流下男兒淚,17年冤獄得以嚐到自由滋味。

當事人王淇政:「很謝謝我的姐姐,我的家人,一路沒有把我放棄,再怎麼苦他們都沒有說任何一句話,抱怨過什麼,為了就是要今天的清白而已。」

律師邱顯智:「雖然洪媽媽已經沒有辦法等到這一刻,但是我相信她現在,在天上看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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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口中說的是洪世緯,王淇政的朋友,墜橋命案中被認定是共犯,判刑12年半,可惜媽媽無法見證兒子無罪釋放。

台中高分院庭長紀文勝:「這些證據還有很多的疑慮,那檢察官在證據的提出上面,是沒有辦法完全能夠說服,合議庭做有罪的認定,那所以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所以本案就改判被告無罪。」

回溯這起命案,發生2002年,王淇政由洪姓友人凌晨載他到后豐大橋,和安親班陳姓女老師談分手,但女老師卻墜橋身亡,目擊者這段話成為案件關鍵。

目擊者(2002):「聽到有女孩子喊兩聲救命啦,就沒再聽到聲音,一個黑影就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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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者不只作證說聽到女老師和救命,還看到兩人一頭一尾,抬著女老師丟下橋。雖然兩人始終堅稱無辜,但是2009年就依殺人罪分別被判15年、12年半入獄服刑,即使人在坐牢,家屬依舊相信王、洪兩人無辜,再加上證人指證歷歷,2人分別遭判刑15年跟12年6個月。

王淇政媽媽(2018.4.26):「那個證人這樣亂說話,害死我們3個家庭。」

事隔17年台中高分院在2019年最後一天,宣判兩人無罪,但全案還可上訴,至少王淇政、洪世緯這次終於能和家人團圓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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