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鏡週刊不當介入經營管理 鏡電視5點聲明:人資、財務部門獨立 籲停止政治操弄

鏡電視爭議延燒,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天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立即廢止鏡電視上架許可;立委鄭麗文說,這幾天同時得到來自鏡電視內部和NCC官員兩方面的爆料,她將兩邊的資料一對比,完全一樣,顯示爆料資料的真實度非常高,質疑鏡電視經營管理由鏡週刊的相關人士不當介入。

對此,鏡電視今天發表五點聲明,表示公司人資、財務系統均由本公司自行向廠商採購建置,所有資料亦僅有本公司之人資、財務部門有獨立存取權限,完全沒有共用情事。並盼別再繼續政治操弄,懇請主管機關盡速通過公司頻道上架申請。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德維(中)、副書記長洪孟楷(右)及立委鄭麗文(左)5日舉行記者會,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立即廢止鏡電視上架許可。鄭麗文表示,如有違反NCC當時給鏡電視執照的條件,NCC就應對鏡電視撤照,否則她一定去告NCC瀆職、非法圖利。(中央社資料照)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德維(中)、副書記長洪孟楷(右)及立委鄭麗文(左)5日舉行記者會,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立即廢止鏡電視上架許可。鄭麗文表示,如有違反NCC當時給鏡電視執照的條件,NCC就應對鏡電視撤照,否則她一定去告NCC瀆職、非法圖利。(中央社資料照)

鄭麗文昨天表示,鏡電視一路走來,經營權與內部財務、人事,充滿非常多問題;從2月初至今,就是因為相關爭議,換了4次董事長,一直不斷鬼打牆,沒辦法處理。鄭麗文依據來自爆料者提供的資料表示,NCC於8月24日曾針對鏡電視一直無法能夠平息經營權之爭、不斷更換相關董監事人事的問題,要求鏡電視回答。結果沒有想到,8月24日訪談時,鏡電視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居然私自處理,完全繞過其他董監事和財務長,回覆NCC的內容也完全沒有經過董監事同意。

鄭麗文表示,回顧NCC今年2月11日發給鏡電視執照的公文中,第4頁白紙黑字寫了「保留許可廢止權事項」,其中包括第3點非常清楚,就是要求鏡電視必須跟精鏡傳媒公司,也就是鏡週刊所屬的公司,必須作清楚的切割,整個經營管理不能再由鏡週刊的相關人士不當介入,尤其不可以有不當的交易、財務的往來。

鄭麗文質疑,鏡電視充滿爭議,卻還能夠拿到執照,是不是有人「靠山直達天聽」;鏡電視的經營權爭議是無止境的循環,如有違反了NCC當時給鏡電視執照的條件,NCC就應該對鏡電視撤照,否則她一定去告NCC瀆職、非法圖利。

鏡電視今天聲明全文如下:

1、近日媒體同業、部分民代對於本公司多有指教,加上內部文件資料遭到渲染扭曲,造成本公司信譽損害,其中引起涉法疑慮以及不當誤會部分,本公司自應向公眾說明澄清,避免爭議。

2、本公司人資、財務系統均由本公司自行向廠商採購建置,所有資料亦僅有本公司之人資、財務部門有獨立存取權限,完全沒有共用情事。

3、本公司機電、編播系統之運作,皆按附款內容營運,相關合作事項亦均以一般商業模式進行,絕無任何非常規交易或不當利益輸送情事。

4、依公司法第208條規定:「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代表公司向主管機關回覆函詢事項,並就回覆內容負責,一切均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

5、本公司全體同仁致力客觀多元的角度製播新聞內容,產製作品受新聞領域相關的各大獎項肯定,品質內容有目共睹,絕無偏頗。惟全體同仁的心血結晶,卻被外界泛政治化的不實謠言全盤否定,令人痛心。本公司再次呼籲,期望各界先進停止政治操作,並懇請主管機關盡速通過本公司頻道上架申請,本公司將繼續為新聞媒體從業環境盡心盡力,讓臺灣人多一個收視優質新聞頻道的選擇。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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