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豬肉飛機餐帶下機遭罰翻案 農委會將上訴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3日電)有民眾自香港入境,將含豬肉飛機餐帶下飛機,遭罰新台幣20萬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判決撤銷罰單;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晚表示,為維護產業安全,農委會將提起上訴。

應變中心表示,這起事件源自民眾於民國108年4月間從香港入境台灣,將機上沒吃完的「豬肉捲」飛機餐帶下飛機,因未申報檢疫遭關務署以X光機查獲,農委會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裁罰20萬元,民眾不服提出行政訴訟。

應變中心強調,邊境檢疫措施是依據風險評估結果訂定,並依法行政,據以確保台灣為非洲豬瘟非疫區。

應變中心指出,農委會在108年5月12日香港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通報非洲豬瘟疫情爆發之前,就依據監控邊境查獲及棄置肉品的檢測結果進行風險評估,將香港列入3年內發生非洲豬瘟地區,且香港及澳門因為畜牧產業量極少,活豬從中國大陸進口,傳播非洲豬瘟風險不可小覷,評估本案應屬個案,將提起上訴。(編輯:張雅淨)109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