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立勝賄賂聯大主席案 檢辯方結案陳詞

澳門富商吳立勝涉嫌賄賂聯合國外交官一案進行到第五周,25日迎來檢辯雙方結案陳詞,預示該案很快進入最終裁決階段。檢方律師直言吳立勝的所作所為是為了讓自己和家族更富有,並用聯合國的聲勢打造自己的帝國,最終意圖是將澳門建造成亞洲的「日內瓦」(聯合國歐洲總部);辯方律師則指責檢方顛倒是非,表示吳立勝是在做慈善,但卻被背叛,絕非賄賂和犯罪,且檢方對聯合國公共私營合作制(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閉口不談,吳是被貪婪的聯合國大使背叛陷害。

檢方律師Janis Echenberg表示,吳立勝一手推動的澳門會議中心包含豪華賓館、商場、海濱廣場、甚至直升飛機場,一旦建成將吸引眾多遊客,而在此基礎上,該會議中心若成為聯合國南南會議的永久場地,那麼每年將有眾多聯合國工作人員、各國大使等前來參會,這些人也會成為顧客,進而全面促進澳門的經濟發展,同時令吳立勝獲益無窮。Echenberg強調,如果該會議中心沒有聯合國作為前綴,肯定不會有那麼大影響力,這也是吳立勝賄賂污點證人、前多明尼加駐聯合國副代表羅倫佐(Francis Lorenzo)和前聯合國大會主席艾實(John Ashe)的原因。

Echenberg並在結案陳詞中再次重申指控吳立勝的包括共謀(Conspiracy)、賄賂(Bribe)、洗錢(Money Laundering)和美國反海外貪腐法(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等六項罪名,並再三對陪審團強調,不要因羅倫佐為人是否誠實可信而對該案進行判斷,而是應該明確吳立勝是否賄賂了羅。

辯方律師朴泰賢(Tai Hyun Park)則反擊稱檢方所說的一切都不能代表什麼,他幾周前在開辯陳詞時就明確指出聯合國內公共私營合作制的普遍性,且從聯合國特別工作組報告可看到,沒有任何一條規定反對這樣的合作。正是在這一前提下,吳立勝與聯合國和相關大使形成了緊密合作,出資為廣大發展中國家提供服務,「吳先生從來沒被告知過不能出錢讓這些項目落實,連羅倫佐自己都沒說過『不行,我不能收這些錢』的類似話語」。朴泰賢指責艾實和羅倫佐濫用了吳立勝的好心,而羅倫佐更是從第一天與推動南南新聞成立的重要人物之一Forest和王薇(Vivian Wang,是Forest的妻子)會面起,就開始欺騙吳。

朴泰賢還說,興建澳門會議中心的想法最開始也是由Forest提出,雖然吳立勝是Forest的老闆,但實際上Forest卻一直欺騙他。朴泰賢繼續將羅倫佐的種種不端行為提到桌面,表示羅在庭審作證過程中謊言百出,而且其很多作為都能顯示出該人品性不端。「他用兄弟姐妹的帳戶收錢,連自己的手機號都是開在姐姐名下,你們不能相信他的話,來判斷吳先生有罪。」他繼續指出,相比之下,吳立勝的所有作為都極其透明公開,沒有半點掖藏,吳希望會議中心建成後免費給各國大使24小時不間斷使用,而艾實則是這一項目的受惠者,「吳不需要再賄賂他以完成該項目」。

結案陳詞26日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