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菸救長照? 調高遺贈、菸稅當財源

中國時報【周毓翔╱台北報導】 立院昨三讀通過《長照服務法修正條文》,確立長照特種基金來源是遺產稅、贈與稅以及菸稅,被調侃是「吸菸救長照」。修法後遺贈稅率將從10%增至20%以支應長照基金收入,而菸品每千支徵稅590元也調增至1590元來支應長照特種基金。 此次修法主要處理的是長照財源的「作用法」,調漲稅率相關的「母法」遺贈稅法仍待立院財委會三讀後,才會真正上路。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表示,今年政府在長照部分已經編列177.5億的公務預算,根據財政部估算,遺贈稅可以有63億,而菸稅部分也會有225億,總計1年可以有465億元的經費,預估4年內都沒問題,一開始的2、3年甚至還會有結餘可以支應第5年。 對於被調侃「吸菸救長照」,吳秉叡也指出,菸稅一包若增加20元,政府預估吸菸人口可以減少五分之一,對抑制吸菸人口有幫助,「可以說是一魚兩吃。」 不過在野黨昨仍質疑財源不夠穩定,橘委陳怡潔表示,遺贈稅跟菸稅只是解決燃眉之急,光靠稅收將來會不夠。藍委陳宜民也指出,遺贈稅算是「機會稅」,且稅收容易受到景氣及民眾節稅的影響,財源很不穩定,國民黨仍主張應該促成「長照保險」。 吳秉叡則解釋,民進黨之所以短期內採取「稅收制」,主要是因為長照險與健保、勞保等太類似,都是從薪資結構去附加,會影響雇主加薪意願,為避免加薪延宕的狀況因此優先考慮稅收。 不過朝野立委也一致認為長照財源的穩定仍必須審慎評估,因此一致決議在修法條文中增列「基金來源於本法施行2年後檢討,確保財源穩定」,國民黨則另提一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2年後檢討財源外,同時要研擬其他稅收或採行保險制之可能性。 此外,本次修法也處理小型照護機構「法人化」的疑慮,原法規定長照機構應以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設立,結果引發不少既有的小型照護機構抗議。 新法規定,原本已合法成立的住宿式長照機構,除非有擴充或遷移,否則不需要強行法人化。 ★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