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將臉書粉專營利匯私人帳戶達三年僅記大過 公視:難證明故意侵占

公共電視傳出有員工將臉書粉專「公視台語台」、「公視+」的營利匯入私人帳戶,且時間長達3年,直到今年7月初才返還帳款,而公視則是發現事實隔1個月之後才公告懲處記大過1次。公視今天回應說明:「難以證明其有侵占公款之故意,故大過1支作為懲戒」。

公共電視傳出有員工將臉書粉專「公視台語台」、「公視+」的營利匯入私人帳戶,且時間長達3年,直到今年7月初才返還帳款,而公視僅記大過1次懲處。公視10日說明:「難以證明其有侵占公款之故意,故大過1支作為懲戒」。(圖取自公共電視網站)
公共電視傳出有員工將臉書粉專「公視台語台」、「公視+」的營利匯入私人帳戶,且時間長達3年,直到今年7月初才返還帳款,而公視僅記大過1次懲處。公視10日說明:「難以證明其有侵占公款之故意,故大過1支作為懲戒」。(圖取自公共電視網站

公視員工私吞公款長達3年,懲處卻只有記大過,引起外界關注。公視說明指出,本案經部門調查發現有異後,公視基金會即以審慎原則處理。部門主管在人資、法務協助下,兩度尋求律師專業意見,「參酌法律建議,該員工使用私人帳戶綁定本會社交平台之營收,雖未有簽核授權辦理之依據,但難以證明其有侵占公款之故意,同時也向Meta查察匯款流程,並完成帳號核對後,該員即返還該帳戶內所有款項,無法認定其為侵占」。

公視表示,在全案調查完畢後祭出懲處,「目前就其轉調職務未完備經辦事務之交接程序,應負過失責任,先以內規論處,以大過1支作為懲戒,以資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