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指控霸凌又官官相護違法推翻合法決議 台鐵:秉公處理

台鐵遭爆料,指稱有職場霸凌發生,對此,台鐵當天便火速發文拍板霸凌不成立,同時遭控霸凌的主管更申請商調到國發會。(圖:臺灣鐵路產業工會臉書)
台鐵遭爆料,指稱有職場霸凌發生,對此,台鐵當天便火速發文拍板霸凌不成立,同時遭控霸凌的主管更申請商調到國發會。(圖:臺灣鐵路產業工會臉書)

民進黨執政下各機構霸凌事件層出不窮,台鐵產業工會日前揭露一名楊姓員工遭霸凌,台鐵卻官官相護,以違法程序推翻合法決議。楊姓員工2日以手寫信,要求勞動部及交通部主持公道。台鐵表示,一切秉公處理。

台鐵公司2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說明,員工如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公司均依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機制及處理程序,並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的調查及處理。

台鐵指出,外界所稱遭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指台鐵未依規定執行預防計畫做成違法決議部分,是4月24日勞動檢查處派員檢查發現的應改善事項,是人資處未辦理檢核預防措施,台鐵已依預防指引辦理檢核紀錄。

台鐵續指,公司的預防計畫是依勞動部的預防指引所訂定,有關改善事項針對申覆程序的提示,公司也已完成修訂。另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因當事人提起申訴,為求妥善周延處理,公司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組成,經委員會討論做成決議,並無違法決議的情形。

另外,台鐵提到,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78條規定,對服務機關所為的管理措施處置認為不當,於30日內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如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30日內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提起再申訴。

台鐵強調,這起員工指控的霸凌案,兩造當事人均有依據救濟管道提出救濟。公司針對兩造當事人的申訴及再申訴決定,以及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所做成的決議,均予以尊重並依規定秉公處理。

台鐵產業工會質疑,11月29日在說明楊姓員工遭霸凌記者會上,被指控霸凌的主管「個人聲明」,是由台鐵公共關係科送至現場,此舉證實台鐵與職場霸凌加害者攜手站在一起。台鐵回應,被指控霸凌者製作個人聲明及請託他人至會場發送是屬個人行為,台鐵也認為不妥,將另案針對不當行為人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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