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入校抓學童案校長自請處分 中市教育局長:12/12討論懲處程度

員警入校帶走小六生校長自請處分,中市教育局長蔣偉民今天受訪表示,12日開會討論校長懲處程度。(圖:中市府提供)
員警入校帶走小六生校長自請處分,中市教育局長蔣偉民今天受訪表示,12日開會討論校長懲處程度。(圖:中市府提供)

台中市議員日前質詢爆料,某國小師生爭執後,老師報警入校抓學生,引發喧然大波,兩名員警已遭申誡處分,學校允許警察帶走老師、學生,未加以阻止,市府教育局認定行政疏失,局長蔣偉民今天(10日)表示,校長已自請處分,表達概括承受所有行政責任,市府將送12月12日校長考核小組會議討論懲處程度。

蔣偉民今天在議會受訪表示,這起事件,警方進入國小,帶走老師和學生,校方沒有阻止,確實有行政疏失,因為校長已自請處分,市府將送12月12日校長考核小組會議討論,也因為校長概括承受所有行政疏失責任,這次懲處只針對校長。

校長低調表示,事情後來變得很複雜,她不方便評論,只希望大家都好好的。(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