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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事件審理法 7月1日正式施行上路

落實司改國是會議「全民信賴公正專業司法」決議,商業事業審理法,即將在今年7月1日上路,除了增設商業法院,也將跟目前已經設立的智慧財產法院,合併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未來將處理新台幣超過一億,重大民事商業事件,採用的也會是二級二審制度。

推動商業審理新制,來提升司法效能跟國際接軌,司法院為落實司改國是會議,"全民信賴公正專業司法"決議,合乎我國國情的商業事件審理法,即將在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上路。

商業事件審理法7/1上路 提升台灣國際經濟自由度!
商業事件審理法7/1上路 提升台灣國際經濟自由度!

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說,「過去商業事件的處理,都是用民事訴訟三級三審,所以耗時比較久,商業新制的話,我們聘請專業商業的法官,採二級二審,會比過去更快速,解決商業紛爭。」商業事件審理法,針對重大商業事件審理,除了增設商業法院,也將跟目前已經設立的智慧財產法院,合併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來處理新台幣超過一億,重大民事商業事件,採用二級二審制度,以及調解前置程序,促使商業紛爭,能夠及早定讞。

商業事件審理法7/1上路 提升台灣國際經濟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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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表示,「我們現在要先採取,跟過去不同的一個制度,叫電子書狀傳送系統,這個系統就是,當事人要向法院起訴,或者是接受法院的訊息,都必須透過網路來進行,打破過去必須要拿著書狀,到法院去遞狀這樣的情況。」商業事件新制,包括律師強制代理制度、採用電子書狀傳送,還會設置商業調查官、放寬遠距審理對象,法院針對如何進行審判程序,行計畫審理,並與兩造商定審理計畫,提升審理效率,另外還會引進當事人查詢、專家證人,以及秘密保持命令制度,期待新法上路後,能有效解決商業紛爭,來提升台灣國際經濟自由度。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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