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氾濫!最常用電子菸偷抽 警方籲源頭管制

圖:Freepik 近期,喪屍煙彈在台灣社會引發高度關注,多起相關案件接連發生。2024年10月1日,新北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遭毒駕衝撞殉職事件,更是震驚全台。隨後,政府迅速採取行動,將喪屍煙彈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列為第二級毒品。

喪屍煙彈被稱為「平價版海洛因」,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原本是一種麻醉藥品,用於醫療上的靜脈麻醉。然而,不法分子將其製成電子煙彈,利用其麻醉效果吸食。這種新興毒品因攜帶方便、隱蔽性高,在年輕人中迅速流行。

警方表示,電子煙已成為毒品新型載體,造成查緝困難。刑事局偵查第三大隊副大隊長劉貞汝指出,一顆喪屍煙彈只需0.1毫升依托咪酯就能達到效果,一公斤原油可製成一萬顆煙彈,加上網路便利,使得製造和販售門檻降低。

根據統計,2024年7月至11月間,全台警方共查獲2646件喪屍煙彈案件,涉及3010人。然而,執法人員面臨的挑戰不僅限於查緝,還包括如何界定持有電子煙的法律責任。目前,菸害防制法雖然全面禁止電子煙的製造、輸入、販賣等行為,但並未明確規範持有。

衛生單位警告,吸食喪屍煙彈可能導致嚴重的健康危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藥劑科藥師陳如慧指出,短期影響包括意識混亂、昏迷、肌肉顫抖,嚴重者可能導致呼吸衰竭甚至死亡。長期使用則可能引發腎上腺功能不全和神經系統損害。

警方呼籲,要有效遏止喪屍煙彈氾濫,關鍵在於源頭管理。劉貞汝表示,希望透過菸害防制法,從源頭上管制類菸品,並加強查緝和裁罰力度,以嚇阻犯罪。同時,也呼籲社會大眾提高警覺,認識喪屍煙彈的危害,共同防範毒品危害。

在此提醒,吸食喪屍煙彈不僅危害健康,更可能面臨嚴重法律後果。根據現行法律,持有或使用二級毒品可能面臨罰款及刑事責任。特別是在因吸食喪屍煙彈導致的交通事故中,涉事者可能被控以公共危險罪,面臨重刑。為了個人健康和社會安全,請遠離毒品,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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