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氾濫成災 警政署籲修法提高新興毒品刑度

「喪屍煙彈」已成為新興熱門毒品,新北市3個月內有2名警員命喪毒駕,涉案人均施用三級毒品依托咪酯。過去警方查獲僅能依《藥事法》送辦,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今年6月13日決議,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3類成分,列為第三級毒品,警政署長張榮興沉痛表示,將建議中央提高此類新興毒品的刑度。

7月13日,新北市三重警分局警員黃瑋震、周恩宇駕警車巡邏,停等紅燈時,遭25歲男子黃國維駕賓士車逆向高速衝撞,黃員傷重不治。黃嫌不但無照駕駛,並向警方坦承吸食喪屍煙彈。

9月30日深夜,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在新北地檢署前攔檢30歲陳姓女毒蟲駕駛的可疑車輛,陳女拒檢強行開車逃逸,劉被拖行約500公尺後,撞上施工護欄殉職。

此外,9月16日,新竹市彭姓男子吸食喪屍煙彈後,駕賓士車逆向衝撞放學的學童及家長,造成1死6傷悲劇。

北投警分局1日查獲黃姓藥頭等2人涉販售依托咪酯給休學少年,警方查扣依托咪酯煙油55罐、及毒品咖啡包等證物,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1日晚間,18歲許姓女子倒臥在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一處出租套房,被人發現時已明顯死亡,警方在房間內發現疑似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喪屍煙彈及笑氣鋼瓶,死者母親懷疑女兒用藥過量,希望警方能查出毒品來源。

行政院已公告依托咪酯等3類列管為三級毒品,檢警調將依毒品罪全面查緝,未來只要製造、運輸、販賣可重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毒駕致死最重可判刑10年。警政署建議修法提高新興毒品刑度,以及是否要再加重毒駕致死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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