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遭前同事性侵羞忿上吊身亡 惡狼竟僅判兩年

又有判決引發非議!一名惡狼以誘騙方式,打算性侵單親媽媽,導致被害者羞忿自殺,沒想到,這名性侵的惡狼卻僅遭判兩年,網友對此紛紛痛批,這是怎樣的恐龍法官?

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單親媽媽獨自扶養二名小孩,跟犯案的吳男曾是公司同事,離職後兩人仍透過臉書聯絡。2015年9月間,吳男得知這名單親媽媽要租屋,因此說自己可以幫忙,兩人於同年9月22日到台中市見面,但吳男竟在吃過飯後帶她到旅館,住進兩張單人床的雙人房;等單親媽媽入睡後,竟過去強脫她褲子和衣服,打算性侵,所幸單親媽穿塑身衣不好脫,加上她說「再不停手,會咬舌自盡」,吳男因而罷手。

而當單親媽打旅館內線求救,吳姓嫌犯竟拔斷電線,還用手機充電線綑綁她的雙手;這時服務人員趕到,吳男開門則佯稱:「她要自殺,我把她捆起來。」單親媽則哭著說自己已遭強暴,服務人員送她上計程車,司機隨即載她去報警。

沒想到,就在事發的兩個月後,單親媽在家上吊身亡,家屬指控,被害人精神狀況不穩定,於2015年11月3日為此事羞忿自殺。台中地檢署認定單親媽因吳男性侵而羞忿自殺,依刑責10年以上的《刑法》第226條重罪起訴。

不過,吳男到案後則否認犯行。法官據旅館服務人員證稱,曾在門口聽到吳男喊:「我又沒有射進去。」等證據,認定吳男性侵未遂,但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單親媽為此羞忿自殺,因此依罪責較輕的《刑法》第221條第2項性侵未遂罪,輕判吳男2年徒刑。仍可上訴。

對此判決,網友不平表示,「惡狼性侵女子不成,結果害死人家,這樣才判兩年?法官大人, 這樣子真的符合公平正義?台灣人命真的不值錢!」另有網友說,「嫌犯明明得逞了,為什麼『沒有射進去』就是未遂?」、「台灣為什麼只保護作奸犯科的人?」、「我看被害人就算沒有自殺,看到這判刑都氣到身亡了」。(李遊博/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