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酒駕!立法院三讀通過關3年 重罰300萬 累犯還公布姓名照片

嚴懲酒駕!立院三讀通過關3年 罰300萬 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嚴懲酒駕!立院三讀通過關3年 罰300萬 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酒駕者小心!立法院今(2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和「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酒駕者最高可關3年,並裁罰最高新台幣300萬元;若是累犯,還公布姓名與照片,讓全國民眾認識你。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新法把酒駕、拒絕酒測再犯的累計期限,由現行 5 年延長一倍為 10 年,明定10年內,若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

另提高酒駕同乘者的「連坐罰」,原本本罰鍰是 600 到 3 千元罰鍰,修法提高為 6 千到 1萬5千元。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不在此限。

此外,駕駛若在警方酒測之際,突然藉機飲酒,企圖擾亂之前的酒測數據,以求脫罪,一律比照拒絕酒測處罰。

新法還新增租賃業者若已告知禁止酒駕、毒駕等相關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不聽仍堅持開車,得依原罰則加重二分之一。

院會今天還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把酒駕未肇事的刑度,從過去最重可判 2 年,增加為 3 年;併科罰金部分,也從過去最高 20 萬元,提高到 30 萬元。

若酒駕肇事,併科罰金提高。致人於死者,得併科 200 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再犯計算年限也從原本 5 年增加為 10 年。再犯肇事者致人於死,增訂得併科 300 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 200 萬元以下罰金。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弘志攝/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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