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電信業者如合併 NCC:過渡期最長2年、盡量讓消費者不換SIM卡!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3日審議電信業者合併案「台大哥大與台灣之星併」、「遠傳與亞太併」,先前電信業者為了合併後的「頻譜超標」問題吵翻天,目前頻譜業務必須由主管的數位部表示看法;NCC發言人翁柏宗也說,電信合併後的網路,預估要1年半到2年才能完成整併,期望業者不需讓消費者變更SIM卡,達到便民的目的。

NCC續審電信合併案,目前頻譜業務必須由主管的數位部表示看法。圖/陳賜哿攝。
NCC續審電信合併案,目前頻譜業務必須由主管的數位部表示看法。圖/陳賜哿攝。

合併案的四間電信業者,今日都派了高層至NCC陳述意見,分別為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亞太電信董事長暨總經理陳鵬等人。翁柏宗指出,觸及議題包含多元資費方案、維持市場競爭、員工安置計畫、頻譜超標等,需補充的資料已請業者在7天內送件,NCC將再擇期審議。

這次電信業者「兩大併兩小」,衍生頻譜超過法規的1/3上限問題,引起中華電信嚴重抗議。而電信頻譜資源分配已由原NCC改由數位發展部執掌,NCC平台處副處長蔡國棟表示,超標頻譜是否需繳回,NCC希望主責的數位部協商、考量。

蔡國棟也說,這四大電信集團合併,如果NCC以及公平會都決議許可後,將會有1年半至2年的合併過渡期,過程最重要的是確保用戶權益不受影響,合併後用戶將會感受到使用品質變好,包括上下載速度較快、通話品質較佳等;NCC的立場則是,要業者盡量不讓用戶換SIM卡。

而公平會與NCC的審查過程是獨立分開的,屬於書面審查。後續,業者要接取網路、核心網路整併,被併的兩家公司會有上萬台基地台,可能也需要調整或是關閉。

翁柏宗轉述,兩家合併業者都有提到引入MVNO(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來維持市場競爭,與MVNO合作,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MVNO指的是,沒有架設實體線路固網或實體無線基地台,而向有設備的電信業者承租固網或無線基地台,以經營自己的電話或網路業務的業者。

至於被合併電信業者工會主張,需確保的勞工權益,NCC表示,目前業者還在協商,仍未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