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商業機制!立委:5G補助金不應依標金比例分配

台灣數位匯流網記者游可欣/台北報導

國內5G頻譜在去年(2020年)由五大電信公司以1380.81億元聯合標得,但立法委員賴士葆發現,中央政府在前瞻基礎建設中編列155億獎勵金,要返還給五大電信業者,賴士葆質疑是圖利廠商,今天(15日)立法院黨團協商會議,也針對155億的預算進行討論。此外,藍綠立委也都提出,補助金依業者標金比例分配,相當不公平,盼NCC在近期內能提出詳細的補助規劃。

立委賴士葆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做法是圖利廠商,但日前NCC回應補助金是為了加速、加量建設,讓業者能加快5G布建的腳步,立委更質疑此補助根本不合理,NCC未有詳細的補助條件,且一毛預算也不願意刪,真的太可惡。

立委:5G補助金應在事先招標列內容

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也提出,加快速度給予鼓勵金,那就表示當時5G標單設計就是錯誤的,不符合時效性,不然為何後面還要增加預算。林為洲舉例,這樣的情形就像是一般工程先搶標在變更設計、追加預算,根本是弊案。

林為洲還說,原本投標時,沒有寫補助獎勵金,這樣的條件,這也對沒有得標的廠商很不公平,如果事先知道有補助,當初其他業者就會先搶標再說,但弊端就是這樣來的。林為洲指出,「如果花這些錢多建的基地台屬於國家,業者付租金,那沒問題,但現在的情形是最後的基地台還是回歸廠商資產,根本是圖利廠商。」

立法委員林奕華表示,「補助金應該要在招標前列為招標內容,5G標金很高,不能因為業者成本負擔過高,政府就給他們錢,這都要回歸商業行為,如果立法院通過這筆預算,真的很失職。」

NCC主委陳耀祥回應,5G標金收入是回歸國庫,做為政策補貼,不管是4G或3G都已有前例,並沒有退傭問題,都是依照預算編列程序。

陳耀祥指出,4G和5G的速度不一樣,NCC是希望業者能加速和加量,目前業者依照原本的競標在2至3年內約建置1萬6千多個基地台,加入補助金後可以達到3萬多台。

不過,賴士葆說,「促進5G展業發展是要補助給其他相關廠商,並非得標的那五大電信,他們已賺那麼多錢,還要補助他們。」;賴士葆也透露,近期還遭到廠商施壓,質疑為何擋下補助。

陳耀祥也提出,回顧當年4G也有編列加速行動寬頻布建260億的補助,編列在各部會裡;對此,賴士葆痛批,「先前是編列在各部會,但現在怎麼可以編給電信商,圖利業者。」

藍立委:5G補助金不應依標金比例劃分

另外,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提案指出,目前NCC補助5G網路建設的建設,是依競標價得標金比例劃分,如此無法鼓勵廠商積極建設,再加上補助不限定區域,恐犧牲非都會區民眾的權益。洪孟楷表示,當初5G標金創下天價,但現在卻用公務預算補助廠商,難免會讓大家質疑是用公務預算減輕業者壓力。

洪孟楷認為,公部門預算要花在刀口上,像是推廣城鄉差距;洪孟楷指出,業者基於營運考量,會從人口及商業密度高的都市地區開始布建基地台,而政府部門應兼顧公平性和合理性,應加強偏遠地區的建設,這樣才不會讓大家覺得業者得標賺錢,還領取補助,人民的納稅錢不應該運用在這上面。

洪孟楷說,NCC公務預算編列155億補助金,應交代清楚,不應該依業者標得價金來劃分,希望NCC能提出合理的分配,一定要有完整的說明,才會通過預算。

此外,身為執政黨、民進黨立委何欣純日前質詢時也表示,反對補助金依比例分配;何欣純說,目前全國基地台六都占63.4%,非六都僅36.6%,偏相比例一定低,接下來的5G基地台數量是4G的3至5倍,希望在補助要點上能看到政府公權力的存在,不應按比例分配,如此無法達成數位人權價值,從草案中看不到平衡城鄉數位落差的手段。

何欣純主張,補助4大原則為縮減城鄉差距、建立戰略服務、鼓勵共構共站和確保民眾權益。

圖片來源:翻拍自立法院議事轉播、freepik、TDC NEWS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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