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巴布狄倫…

中國時報【布魯斯•史普林斯汀】 巴布•狄倫的《重回61號公路》和《無數歸還》(Bringing It All Back Home)不只是偉大的唱片,也是我印象中第一次接觸到對我生活的地方如此誠實坦率的洞察。黑暗與光明都在那裡,扯開錯覺和欺騙的面罩,他描述的世界就在眼前,在我的小鎮,透過電視向我們孤絕的家庭播送。不會被說三道四,而會被默默容忍。他提出其他所有人不敢問的問題,特別是對一個十五歲的孩子:「靠自己生活的感覺如何?」世代之間的裂縫豁開,你忽然覺得宛如孤兒,在歷史的洪流中被遺棄,羅盤不斷旋轉,內心無家可歸。狄倫像座燈塔指引你穿過美國已經變成的荒野。他插了旗、寫了歌、唱出這個時代不可或缺的話語——讓當下這麼多年輕美國人的情感和心靈存續下來,必不可少的珠璣之言。 巴布獲頒甘迺迪中心榮譽獎(Kennedy Center Honors)時,我有機會為他獻唱〈蛻變時節〉(The Times They Are A Changin’)。我們獨處了一會兒,一起走下後梯井,他謝謝我到場,還說:「如果有什麼我可以為你做的……」我心想:「你在開玩笑吧?」於是回答:「你已經做了。」身為年輕音樂人,他正是我想達到的境界。我想要成為能反映經驗、反映我所存在的這個世界的聲音。 歡樂與笑容 我做得到! 一個夏天深夜,當我走出菲力荷的費德里奇披薩店,兩個孩子向我走來,自我介紹,說他們是東街樂團的超級歌迷,可惜太年輕,無緣參與我們現場演出。他們大概二十出頭。也就是說,上一次東街樂團表演時,他們可能才十歲。我這才明白,有一票年輕人從未見過我做過最棒的事:現場演出,跟東街樂團一起。然後,去舊金山探訪我媽時,我翻開報紙,看到巴布•狄倫、范•莫里森和瓊妮•蜜雪兒(Joni Mitchell)正在聖荷西體育館演出,就在我爸媽家南方、一小時車程的地方。太吸引人了。我問母親有沒有興趣,然後我們驅車南下,於場館燈光暗下時,在舞台右側就座。 瓊妮上台,表演精彩曲目,接著是范•莫里森,搖撼、振奮全場。范•莫里森一直是我最崇拜的偶像之一,也是我所做一切的巨大靈感泉源。他將白人靈魂樂注入我們早期的東街唱片。沒有他,就不會有〈紐約小夜曲〉和〈凱蒂回來了〉的爵士靈魂樂。最後,狄倫神采奕奕地出場,與他合作一段表演時間的樂團攜手演出,將他的音樂緊繃成旅館詩歌。他們在如此大的場館裡感覺好自在,就像在遠方某間路邊小酒吧。這支樂團極具韻律感地演奏快活的藍調,連他們的主唱都舞動起來了!這種音樂、狄倫的快樂、這些音樂家,讓站在母親旁邊的我好高興,我們也在座位跳起來。 觀察群眾是件好笑且會讓人迷失的事。我感覺自己已經沉睡,回到那個深夜在漆黑的臥室裡任《重回61號公路》無盡播放的十六歲男孩,五十年後,猛然在搖滾樂的大夢中醒來。我們都老了!觀眾席坐的全是年過中年、滿臉皺紋、身材發福、頭髮漸禿、兩鬢灰白,直接從披頭四〈當我六十四歲時〉(When I’m Sixty-Four)走出來的搖滾歌迷。我們全都看起來有點滑稽!但其他事情正在發生,文藝青年和青少年散布各處,還有小小孩——爸媽帶他們來看、來聽這位偉大的歌手。有些孩子覺得無聊,有些在睡覺,但更多跟著爸媽一起跳。人們熱情洋溢,歡欣鼓舞。我想到我灰白的頭髮和臉上的皺紋,於是看向我媽,她七十二歲的臉龐是一張深情的地圖,刻畫著我們所有痛苦和韌性。此時她眉開眼笑,挽著我的手臂。觀眾席充滿笑容和搖擺的身體,我一邊看,一邊想:「這我做得到。我可以帶來這些,這樣的歡樂與笑容。」一回到家,我就打電話給東街樂團。 搖滾名人堂往事 我參加過搖滾名人堂(Rock and Roll Hall of Fame)幾次早期的典禮,它成立的第二年,我就擔任羅伊•奧比森的引薦人,之後也有榮幸引薦巴布•狄倫。這兩位都是對我影響深遠的歌者,擔任他們的引薦人對我意義重大。典禮後,在每位與會者都要上台表演的巨星雲集演唱會上,我站在米克•傑格和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之間,用一支麥克風合唱〈我看到她佇立在那兒〉(I Saw Her Standing There)。我心想:「這畫面哪裡不對勁?」這天晚上,一個來自紐澤西的孩子最後怎麼會夾在這兩個男人之間——這兩個作品深深驅動他的靈魂、使他非得走上他們在他面前展現的路,讓他付出所有、不顧一切追隨的男人? 不妨這麼看:一九六四年,數千萬個孩子看到「滾石」和披頭四,認為「那看起來好好玩」。一些孩子出門買了樂器。其中一些稍微學會如何彈奏。一些技術好的或許加入了當地某支樂團,一些也許獲得幸運之神眷顧簽了唱片合約。其中少數也許賣了一些唱片,做過一些巡迴。再其中少數或許有一首歌小小走紅,發展短暫的音樂生涯,勉強維持還過得去的生活。其中極少數可能設法當樂手維生,極極少數可能有一些持續性的成就,為他們帶來名氣、財富和深切的滿足。 而今晚,其中一個最後站在米克•傑格和喬治•哈里森之間:「滾石」的一員和披頭四的一員之間。我並未欺騙自己,回到一九六四年時,那一人是這個來自紐澤西菲力荷、滿臉青春痘、拿著一把廉價Kent牌吉他的十五歲孩子的機率有多低。我爸媽說得對!我的機會是百萬分之一,好幾百萬分之一!話雖如此,我站在這裡了。我知道我的天分,也知道我很努力,但他們,他們是神啊!而我,呃,是一個努力工作的吉他手?不管是好是壞,我流著學徒的血,平凡的血,而且將永遠如此。 那些日子,名人堂的典禮沒有電視實況轉播。人們上台,光榮、怨恨、歡鬧、惡毒、支離破碎、精神錯亂,卻也常感人肺腑。如果你還陷在團體的嫌隙和鬥爭中,名人堂的講台是你最後一次狠狠捅那個人或那群人的機會。名人堂的入會——本質上是個反省的時刻——帶出人類最好與最壞的一面,且從不失荒誕的娛樂性。 那些日子,真正的搖滾巨人仍相繼入會。那個夜裡,你發現自己站在台上,不只在米克和喬治之間,還跟基思•理查茲並排,巴布•狄倫在你左邊,比•比•金在你右邊,史摩基•羅賓遜(Smokey Robinson)在他左邊,傑夫•貝克揹著Les Paul吉他在側台,活脫是蓋依•皮拉爾特(Guy Peellaert)早期所描繪的《搖滾夢》(Rock Dreams),搖滾奧林帕斯山眾神雲集的壯麗場面。 就音樂來說,眾神雲集的結果往往慘不忍睹,但到場仍深具意義。在你的夢想、你的神、你的偶像之間,你像個在人生旅程中走錯地方的逃票乘客,那是達文西《最後的晚餐》(Last Supper)的搖滾版,而史提夫和我常覺得自己生在最對的時刻。我們在六○年代是青少年,躬逢搖滾和電台的全盛時期,最好的流行音樂盛行,一種新語言正在形成,對著世界各地的年輕人說話… (本文摘自《生來奔跑——布魯斯•史普林斯汀的生命故事》一書,新經典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