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女淚訴遭性侵!狼父竟駁斥:她課業壓力大

高雄一名少女在前(2017)年5月,當時還就讀國二的她遭到父親性侵,因為承受不住壓力向同學訴苦,由同學轉告老師後,這起亂倫案才曝光。少女淚訴從國小一、二年級就被父親猥褻,但欠缺其他事證。這名父親一審被判5年6個月,但檢方認為量刑太輕,不服而提出上訴。沒想到,父親反指是因為責罵女兒期中考成績,才會遭到誣陷,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最新判決結果出爐了。

根據判決,少女一家六口同住,她指控2017年5月20日下午在住處房間,被父親脫去上衣和褲子撫摸胸部,並強制性侵一次,後來少女向同校的同學哭訴,經同學向學校老師反應,校方依法通報,高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接獲通報報警,全案才曝光;少女更控訴,父親從她國小一、二年級,就曾脫她衣服,逼她用嘴巴。因為少女的處女膜有撕裂傷,檢方認定其父親涉嫌重大,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女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少女的父親反駁,當天傍晚6點他要出門上班,前一天是做晚班勤務,一回家就利用白天補眠,而且家裡沒其他人,只剩他們父女倆,而且中餐、晚餐都沒人在家吃,反控是女兒課業壓力大,才會故意誣陷,至於處女膜裂傷,則可能是激烈運動或其他因素造成。不過,校方的輔導紀錄中顯示,少女向老師求助時情緒十分不穩,不但一直哭泣,還堅決不讓家人或其他老師知道,擔心事情曝光會導致家庭破裂。

▼父親否認性侵,反控少女誣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由於這名父親堅決否認犯行,法院一審判他5年6個月徒刑,但他不服提出上訴,檢方也認為判太輕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發現,這名父親挨告後曾試圖多次以電話聯繫證人,並以通訊軟體試圖接近女兒,用親情喊話或父權喝斥,要求女兒和其所委任之辯護人洽談,認為是心虛,顯見惡性甚鉅,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至於檢方上訴少女國小遭父親性侵指控一事,因欠缺積極事證,不能憑單方面的說詞就認定有罪,因此最後駁回雙方的上訴,維持原審量判,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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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經變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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