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是什麼?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會無罪嗎?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懶人包

國務機要費除罪化與否討論多年,立法院5月30日正式三讀通過,引起各界關注。國務機要費到底是什麼?為何引發爭議?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又有哪些爭議?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會隨之無罪嗎?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1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團在場中拿出道具假鈔噴灑,指民進黨立委挺貪污。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1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團在場中拿出道具假鈔噴灑,指民進黨立委挺貪污。圖片來源:中央社

國務機要費是什麼?

國務機要費是為了讓中華民國總統執行業務需要,核定國務機密相關案件所需的費用,支出項目包含政治經濟訪視、軍事訪視、犒賞與獎助、貴賓接待與禮品致贈等。

1962年以前,總統府預算以「機密費」及「特別費」兩科目編列,1963年起兩者合併為「國務機要費」,預算編列方式雖不同,國務機要費仍具有機密費及特別費的性質,總統府稱半數的機密費沿用舊例,以領據結報,並由專人逕行呈報總統支用,視同元首之特別費。

國務機要費為何引發爭議?

2005年起,國務機要費從原本領據方式改為「代收款」方式入帳,使得明細和報表能完整正確表達一定期間的收支情形,並於總統府會計月報內顯示。但經輿論抨擊,2006年總統府新修訂「總統府執行國務機要經費作業規定」,國務機要費帳戶付款作業重新配合調整,改採更嚴格支逐筆開立付款憑單方式支付。

2006年6月,爆發總統國務機要費案,時任總統陳水扁、總統夫人吳淑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等人皆遭起訴,媒體大量報導吳淑珍以珠寶等申報國務機要費等內容,引發當時民眾譁然。

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更一審判無罪,理由是支出大於收入,陳水扁4月7日也召開國際記者會公開自己國務機要費流向,包含捐助給中國民運人士王丹20萬美元、餽贈施明德及捐贈施明德講座基金會450萬元等,並重申國務機要費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他絕對沒有貪污。

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能否免於追訴,則跟國務機要費是否除罪化有關,而經常與國務機要費作為類比的是行政首長的特別費。

特別費為什麼可以除罪化?

2006年國務機要費案(俗稱扁案)定讞後,檢調針對行政首長特別費不當支用展開調查,起訴馬英九、呂秀蓮、游錫堃、陳唐山等人,所有首長均獲判無罪,但首長幕僚因使用假發票核銷被判刑者在十人以上。檢調同時也對民代偵查,判刑確定者如顏清標、張清堂、蔡文雄等。

考量特別費數十年的報支及核銷等程序,已經形成行政慣例,參與此項業務之相關人員如各該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承辦人、業務之主管或主辦人員等,對此處理方式已產生信賴,並依例辦理相關事務;於是立法院在2013年修正會計法第99-1條,明定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機關支用之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之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行政首長的特別費除罪化後,國務機要費是否能比照辦理,連帶成為各界論戰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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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等同特別費嗎?

國務機要費性質藍綠之間各說各話,也是社會大眾熱議的焦點。

2009年,時任監察委員馬秀如認為國務機要費不能等同於特別費,在監察院對行政院主計處糾正文中提到,自2001年起,總統府在業務費項下有「機要費」、「機密費」及「特別費」三個科目可選擇,總統府年年均選「機要費」,而捨「特別費」,自然不能宣稱「機要費」兼具「特別費」之性質。

馬秀如強調,總統府的國務機要費金額可觀,從2001年到2006年,每年分別是新台幣4057.6萬元、5057.6萬元、5057.6萬元、4800萬元、4800萬元、3500萬元;總統的國務機要費與部長級的特別費,差異甚大,從金額上看,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沒有相提並論的餘地。

律師黃帝穎則指出,體系正義源自於平等原則,1963年把總統的特別費和機密費合併,所有行政首長只有總統沒有特別費,後來用修會計法第99-1條讓特別費除罪化,那麼對於同樣性質的總統國務機要費就應一致性處理,應給予除罪化。

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各黨怎麼說?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提到,當年馬英九政府用會計法制度瑕疵與法令缺漏,對民進黨的政治人物發動政治追殺,再對學術界進行政治整肅。但國務機要費本來就是特別費,特別費已經除罪化,國務機要費怎麼還會有罪?所有人除罪,陳水扁沒有除罪,對他並不公平。這次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三讀通過後,柯建銘也提到,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皆屬於轉型政治的一環,盼國民黨重視法律公平性及憲法平等權的問題。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則主張,國務機要費金額高達3000萬元,部會首長的特別費一年可能才48萬元,金額與用途都不一樣,這是當年特別費除罪化時,不包含國務機要費的原因。台灣民眾黨團幹事長張其祿也認為,國務機要費涉及特定個人的回溯立法、脫罪,在討論時應更加謹慎,本次修法過程中卻未見法務部、主計總處說法。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亦指出,若要為特定政治人物解套,無論是特別費、國務機要費,應用特赦的方式使其承擔應有的政治責任,後續也將請行政院院長蘇貞昌針對此案提請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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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後,扁案會怎樣?

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目前在高等法院進行更二審程序,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立院三讀通過後,高院表示,會計法相關修正法律經總統公布生效後,合議庭會再依法審理扁案。

法界人士則分析,國務機要費除罪後,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比較可能的結果是判決「免訴」,而非「無罪」。免訴指的是案件因為欠缺實體訴訟條件,不為實體判決;意即因為國務機要費已除罪化,法院不能再追究被告是否有罪。但這並不代表法院直接認定被告無罪,也就是說陳水扁究竟有沒有利用國務機要費貪污,可能已經無法藉由訴訟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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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記者:吳柏漢、黑立安

核稿編輯:沈孟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