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漂流瓶/在台「勇武」:來台後的感受有如時空錯置

國境漂流瓶/在台「勇武」:來台後的感受有如時空錯置
國境漂流瓶/在台「勇武」:來台後的感受有如時空錯置


香港「反送中」運動至今,媒體報導,曾有數十位港青來台尋求協助,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代表梁兆玉接受央廣專訪時說,目前有十餘名已留在台灣,當然,這些皆非官方統計,但他們究竟在哪裡?經過2個月的尋覓,央廣記者找到願意受訪的在台港青,他們在台灣民間組織協助下,有的依個案處理程序就醫、就學,也有的拿「觀光」簽證來台,没有合法工作權,只能靠接濟度日。#記者詹婉如專題報導#

來台尋求協助 港青:我不是天生勇武

口號聲:『(原音)香港人,加油。』

一個是香港街頭的吶喊。

#NS車聲#

一個是台北的十字路口。

相較香港街頭的紛擾,Eric(化名)說,剛到台灣時,對於街頭的平靜還有些許不習慣。

反送中運動中,香港「勇武」青年總守在與警對峙的最前線。(鄭翔云 攝)

Eric(化名)說:『(原音)香港有什麼事情發生,我們都會看直播,看到我們情緒會很波動,然後也没有地方去抒發這種情緒;整天看直播情況很誇張,然後你出去外面吃飯,台灣很和平,會有種時空錯亂的感覺。』

採訪這天是週末,香港依舊「各區開花」,他指著現場直播影像激動地說,看著現在港警越來越違法濫權,而示威者的防衛措施更顯薄弱,實在不捨。Eric說:『(原音)看到會很傷心,因為示威者的裝備和防護在退步;我自己也没有什麼政黨的背景,只是看不下去,跑出來為香港爭取民主自由的學生而已。』

2019年6月之前,Eric還是個20歲、單純的大學生,他說,過去曾經參與過香港的遊行,但都是站在隊伍後方的「合、理、非」,6月9日,香港百萬人上街的那天依舊如此,直至後來,當他看到警方以強勢警力驅趕和平示威民眾時,才激發他踏進第一線的「勇武」之路。

Eric說:『(原音) 6月12日我跑到最前線,做一些抗議的行動,我經常在建一些路障,因為這也是很重要的,警察衝過來不能直接打人,路障是示威者的防守(問:你怎麼知道怎麼建路障?)這是在街頭學來的,起初大家也不懂這些,但是你會看到旁邊的人怎麼做,就自己學起來。』

Eric與街頭認識的其他年輕示威者共組「小隊」,思考街頭策略,在危難時相互幫忙。

反送中運動中,香港「勇武」青年在街頭設置路障抵擋警方。(鄭翔云 攝)

來台之前,他總是站在第一線,無論是與警方近距離對峙,還是衝入立法會。

傘運後投入社運 香港上班族:突破重圍救被拘捕者

和Eric一樣,來台尋求協助的還有Gary(化名),但與Eric不同的是,Gary年紀稍長,是個香港上班族。

Gary自2014年香港「雨傘革命」開始參與社會運動,他說,當時自己只是個在附近上班的普通市民,天天看到占領景象,才開始注意真普選訴求。

Gary(化名)說:『(原音)上班的時候就直接參與,呵!一邊領工資一邊出去;但那時候我是看比較多。』

從一個旁觀者到親身參與,也因此認識不少志同道合的運動者,2014年雨傘革命結束,他們的情誼没有消退,5年後,成為「反送中」示威行動的「救援」小隊。

Gary說:『(原音)10月以前,我們跟警察站的比較近,就是我跟你現在的距離,然後那時候比較多時間可以下手救人;我們主要工作是救人,見到就直接撲上去,然後把被警方拘捕的青年拉出來,習慣了之後就不怕了。』

這個由5人組成的小隊,心疼没有街頭運動經驗的年輕人被警方拘捕,所以,自願從事較危險的救援工作。

當然,近距離與警方衝突危機四伏,所以,他們自製「防彈背心」保護自己,記者進一步詢問,這個背心,也不過就是在衣服裡塞了幾本精裝雜誌罷了。

背負數條重罪 不得不自香港出逃

我們眼前的Eric和Gary的共通點是,皆已被香港警方盯上,各自的小隊裡,也有人被重罪起訴,Gary更曾被羈押超過48小時,依法需定期向警局報到,這讓Gary開始有了不得不避走海外的念頭。

Gary說:『(原音)警方現在到家裡抓,他們說你參與了非法集結,然後直接把你抓回去。』

他的心裡有數,自己的罪行若被起訴,累計之後,恐怕比現在大家在談的暴動罪十年刑期還要重。於是,今年8月Gary持旅遊簽證來台,他說,父親年初才過世,他與母親相依為命,若被判長期監禁,不知母親該怎麼辦!

反送中運動中,香港「勇武」青年。(鄭翔云 攝)

Eric也在斷定自己是被警方盯上的示威者之後,在律師的建議下,到台灣尋求協助;抗爭的這段日子以來,母親曾多次苦勸他,別誤了自己的前途,但他認為,自己是為了香港的未來奮戰,即便他知道,美好落幕只是奢求。

Eric說:『(原音)我們做很多事可能只是徒勞無功的,但是要做的還是要做,不站出來保護別人的話,下一個被打的可能就是你的朋友;我們說,不是因為我們看到希望才堅持下去,是因為我們堅持下去,才有機會看到希望。』

到台灣教會求助 牧師:父母親自負托

當前,許多香港青年示威者和Eric一樣,每天在第一線吸催淚彈到作嘔,被警棍、橡膠子彈打傷,但因為怕身份曝光,根本不敢到醫院求助,Eric說,幸好有「地下診所」的醫護志願替示威者治療。當然,也有人強忍疼痛直接到台灣尋求幫助。

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黃春生牧師說:『(原音)我們有幫助過因為tear gas受傷,黏膜受傷都咳血了,而且咳出的血是黑色的,那是在前線很久的才會這樣,還有人拉肚子拉了整個月了,因為都在前線,tear gas會刺激胃腸讓他腹瀉,那其實都……他們自己說可能會減少壽命,當然也有人被打到骨折受傷。』


濟南教會黃春生牧師。(詹婉如 攝)

黃春生牧師說,來教會求助的大多是十幾歲年輕人,有的成群結伴、有的甚至是父母帶來,親手把孩子交給他,但許多已是傷痕累累;有些,即便身體没有外傷,他們也會提供精神醫療協助。

黃春生牧師說:『(原音)大部份的人都會先用telegram跟我們聯繫;我們不會去監控他,我只是隨時找你,問說你方便講話嗎?問問你最近生活怎麼樣?有哪裡你覺得需要幫助的,要直接講不要放在心裡面,想家也要跟我們講,所以我們安排教會的精神科醫師,去幫他們做創傷症候群的治療等等。』

黃牧師說,這些來台青年,若能繼續讀書是最好,有人則表達希望轉往第三國,教會可提供協助;至於,延長簽證留在台灣的,雖台灣政府會信任教會,但一樣得經過面談程序。

只是,民間組織仰賴奉獻與捐款,能力總是有限,牧師希望政府能透過法令積極擔負起責任。

黃牧師說:『(原音)畢竟台灣没有難民法,台灣要不要有?這是法律層次還可以去討論,但我覺得政府若積極一點就是要有難民政策,特別是香港的這些示威者的政策協助,一但政府有政策就要編預算協助,但目前都是我們非政府組織籌措。』

事實上,基於人道援助的精神,濟南教會從6月初開始,發起全台祈禱活動聲援反送中,但之後看到,港警使用催淚彈與橡膠子彈等驅散示威者,於是便開始張羅「防禦型」物資,4個月來,已募集市值超過一千萬新台幣,有的送往香港,有的則提供香港青年來台領取,成為在台公開表達聲援立場的教會,但這段期間,也接到不少抗議的電話。

為何濟南教會願登高一呼呢?

黃春生牧師說:『(原音)我以前救過受家暴的婦女,如果受家暴你不去救她,她可能就被打死了,我說,這已經不是你們家務事,而是作為一個人的良知問題;所以我們為什麼去幫助香港的人道援助,其實這是良知問題,所以當中共的發言人在說這是他們的家務事,但是他們卻讓香港人受到這樣的暴力,甚至被死亡,我覺得這個已經不是把香港當成家人。』

「反送中」至今 仍有港青陸續來台

即便進入11月,仍有一些港青陸續來到台灣,採訪的這個週末,記者就遇到幾位以廣東話交談的年輕人,Eric說,這些是剛到台灣的,他要帶這些「手足」採買點日常用品,認識環境。

反送中運動中,香港「勇武」青年。(鄭翔云 攝)

來台4個月,Eric算是「老鳥」,初來乍到的同鄉,跟他分享香港街頭的最新情勢,更讓他珍惜台灣民主自由的空氣。

但由於已過可申請在台就學的期限,目前許多和他一樣的尋求協助香港青年,等待下一申請階段;他期盼,未來能在台灣攻讀政治系,不但完成被迫中斷的學業,也能將所學貢獻於香港的未來。

Eric說:『(原音)其實有考量過要不要去讀政治,因為我們要做的是拯救整個香港,我希望用自己的力量做更多的事情。』

背負一個「被通緝」的身份,這些來到台灣的香港青年,還有「回家」的一天嗎?對於這個問題,Eric有點悲觀,他說回不去了。Gary則樂觀地相信,動盪的香港總會歸於平靜,而那一天,就是他的回鄉之日。

港府已於10月23日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為這條爭議草案畫上句點,但並没有終結示威者的不滿;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代表梁兆玉評估,没有真普選、沒有民意授權的政府,香港問題就不可能真正解決。

庇護「辦到好」? 港人盼台難民法確立規範

梁兆玉說:『(原音)香港大搜捕正在進行,因為香港暴動罪起控的門檻很低,但是判刑就很重,最高可達10年,所以現在香港人為了避免港府羅織罪名在他們身上,所以已經有一些香港人到台灣,向民間的一些組織尋求庇護。』

梁兆玉說,就她所知,此刻,受到司法檢控,恐被判暴動罪的香港青年在台,已達十多位,她呼籲台灣政府通過難民法草案,確立明確機制,讓需要協助的港人,能在台灣找到安身之所。

的確,像香港上班族Gary持旅遊簽證來台,雖在民間組織的協助下,他可延長在台居留許可,但這段期間,無合法工作權,需仰賴原有的存款和外界資助度日,他不知這樣在台當「觀光客」還要多久,更無法為自己訂定下一階段的人生目標,現在的生活,對他而言,就像個海中漂流物,始終摸不到岸。

他說,此時,有人在網上打著協助來台「辦到好」的廣告,這對需要庇護的港人來說是塊浮木,但根本無從分辨真偽。Gary說:『(原音)例如說,香港有個討論區上面,有些說自己是比較著名的人,他說能協助我們,但我們不知他著名在什麼地方,只是聽過他的名字,他說他能協助就找他幫忙,他介紹一些不名來路的管道,但不知他是不是警察,或中共的特務,還有不知道網上的那個人是真的還是假的,很難去衡量、決定。』

根據台灣現行「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明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但是具體施行的辦法為何?相關財源在哪兒?當前,似乎仍得仰賴躺在立法院的「難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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