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打疫苗 可補登NIIS系統

國外接種COVID-19疫苗回台後,若是接種的疫苗是列在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六項疫苗的話,指揮中心會登錄在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但是沒有辦法紀錄到黃卡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昨(十九)日表示,於國外接種世界衛生組織(WHO)核發EUL(緊急使用清單)之COVID-19疫苗種類,可於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採取補登,亦視為有效劑次。於國外已完成接種劑次者,不需再追加接種;未完成接種者,返國後依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接種期程、間隔,完成後續劑次,且依當時國內開放接種對象與提供之疫苗進行接種。

指揮中心提醒,國外接種WHO核發EUL之COVID-19疫苗,雖可於NIIS採取補登,但不納入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包含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預防接種紀錄卡及建置中之數位證明)劑次。因此,補登接種紀錄之民眾,應妥善保存國外接種證明或接種紀錄,以作為後續醫療諮詢或查核之依據。

另針對於國外接種非WHO核發EUL之COVID-19疫苗,無論是否完成接種,皆視同未接種,建議與國外接種最後一劑至少間隔廿八天以上,再接種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

莊人祥表示,若在中國有接種兩種疫苗其中之一的話,如需出國旅行,則須帶著在中國打的疫苗的接種紀錄;在台灣可能也有接種疫苗的紀錄。否則單以在黃卡上的登記,無法確認是否在國外有打過疫苗。

副指揮官陳宗彥也表示,黃卡只有針對國內施打接種的來做紀載,在其他國家則應該申請當地的接種紀錄、接種證明。